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出国(境)审批程序的通知【榆林学院办发〔2016〕37号】
2016年12月28日 国际交流处 

 

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范出国(境)审批程序,经学校研究,从2017年1月1日起,我校所有出国(境)人员(包括因公出国(境)人员和因私出国(境)人员),必须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领取因公或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并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下办理相关出国(境)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榆林学院公派长期出国(境)人员审批表

2.榆林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审批表(非自组团组)

3.榆林学院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4.榆林学院普通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榆林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榆林学院公派长期出国(境)人员审批表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所在部门

专业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外语语种

外语程度

□一般 □良好 □熟练

联系方式

拟出国(境)地点及期限

曾出访国家 (地区)及 时间

出访任务

说 明

派出渠道

□国家公派 (请注明项目名称: )

□组团、参团 (请注明组团单位: )

□单位公派 (请注明项目名称: )

□校际交流 (请注明项目名称: )

□其它 (请 注 明: )

出访类别

□进修学习 □攻读硕士 □攻读博士 □长期任教 □文化交流

□合作研究 □国际会议 □短期讲学 □短期培训 □短期研修

□考察访问 □签订协议 □其它(请注明: )

出访费用

负担情况

在外费用:□学校 □个人 □其它(请注明: )

往返旅费:□学校 □个人 □其它(请注明: )

如出访费用使用科研经费的,须由科技处审批。

科技处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所在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人事处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组织部意见(适用于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签字、盖章: 日期: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分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分管外事工作校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校长意见

签字: 日期:

党委书记意见

签字: 日期:

备注:1、申请人持本表履行审批手续时,须携带组团单位相关文件(通知)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录取通知书(邀请函)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为一式二份);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留存,一份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存备查并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

榆林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审批表(非自组团组)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所在部门

专业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外语语种

外语程度

□一般 □良好 □熟练

联系方式

拟出国(境)地点及期限

曾出访国家 (地区)及 时间

出访任务

说 明

派出渠道

□国家公派 (请注明项目名称: )

□组团、参团 (请注明组团单位: )

□单位公派 (请注明项目名称: )

□校际交流 (请注明项目名称: )

□其它 (请 注 明: )

出访类别

□进修学习 □攻读硕士 □攻读博士 □长期任教 □文化交流

□合作研究 □国际会议 □短期讲学 □短期培训 □短期研修

□考察访问 □签订协议 □其它(请注明: )

出访费用

负担情况

在外费用:□学校 □个人 □其它(请注明: )

往返旅费:□学校 □个人 □其它(请注明: )

如出访费用使用科研经费的,须由科技处审批。

科技处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所在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分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分管外事工作校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校长意见

签字: 日期:

党委书记意见

签字: 日期:

备注:1、申请人持本表履行审批手续时,须携带组团单位相关文件(通知)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录取通知书(邀请函)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为一式二份);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留存,一份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存备查并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

榆林学院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职务/职称

户口所在地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申办(申领)证件名称

□ 因私出国护照 □ 因私往来通行证

申请人事由

本人因 ,申请办理(领取) ,计划于 日至 日前往 国家(地区),为期 天,请批准。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组织

部(人事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

组织(人事)校领导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党委书记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办(申领)证件人承诺:

本人办理(领取)了 。本人承诺:因私出国(境)返回后10日内将证件交回组织部(人事处)档案室。如在办好或领取证件15日内因故不能出国(境),本人也会将证件交回组织部(人事处)档案室。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留存,一份由组织部(人事处)保存备查。

榆林学院普通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职务/职称

户口所在地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申办证件名称

□ 因私出国护照 □ 因私往来通行证

申请人

事由

本人因 ,申请办理 ,计划于 日至 日前往 国家(地区),为期 天,请批准。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本人留存,一份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存备查。

 

 

附件【榆林学院办发[2016]37号 国际处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出国(境)审批程序的通知.pd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2017年绩效工资发放总量与发放办法的通知【榆林学院办发〔2017〕1号】
下一条:关于印发《榆林学院后勤服务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林学院办发〔2016〕36号】

 
 

版权所有:榆林学院党委 校长办公室

地址:榆林学院行政办公楼317    电话:0912-3891714    传真:0912-3891714

administrative office building, Yulin University Tel: 0912-3891714 Fax: 0912-389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