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榆林学院教材出版经费资助办法》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院系、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榆林学院教材出版经费资助办法》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榆林学院教材出版经费资助办法
为了促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编写教材积极性,鼓励教师参加编写省部级规划教材,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凡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所有在编教师,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二、资助条件
1、列入省部级以上或校级规划的教材。
2、必须是教材的主编。
3、书稿完成并已经确定出版社及书号。
4、要求出版的教材能反映本课程的教改成果及实践经验,有利于提高我校教学质量。
5、同等情况下,体现本人(或集体)教改立项研究成果的教材优先资助。
三、资助标准
1、根据教材出版社的规格、编著者的角色等因素确定资助额度。在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等大型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担任主编(独立)资助金额为10000元,担任第一、第二主编分别资助6000元、4000元;其它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担任主编(独立)资助金额为8000元,担任第一、第二主编分别资助5000元、3000元。
2、申请资助出版的教材,原则上每部不少于20万字。未进入国家级教材规划目录的教材进入课堂的需经专家论证,学校审批。
3、每种教材只资助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4、教材出版后须向学校图书馆赠10册,交5册存学校教材样本室。
四、申请程序
1、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榆林学院教材出版经费资助申请表》。
2、申请表一式三份,由两名同行专家(具有副高以上的职称)推荐。
3、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批准,教务处备案。
五、经费来源
从学校教材建设经费中划拨。
六、经费管理
1、教材建设经费统一由财务处管理。
2、申请项目批准后,申请人到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3、学校下达的教材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此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榆林学院教材出版经费资助申请表
院系(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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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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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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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所承担的
教学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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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专家
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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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教学
指导委员会审核
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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