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高等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下列三十八位同志具有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王 振 |
王 娟 |
王立鹏 |
邓 煜 |
邓春芳 |
艾银婷 |
白 婷 |
白锦军 |
刘 欢 |
刘奋军 |
刘桂梅 |
刘晓波 |
刘雅芬 |
苏 婷 |
李贝贝 |
李海宝 |
李醉海 |
宋 潇 |
宋海燕 |
张 辉 |
张 婷 |
张瑾瑾 |
罗 迎 |
罗彩云 |
侯伟立 |
姜辛卓 |
贺 英 |
高 晶 |
高金强 |
高海燕 |
郭红波 |
郭婧婧 |
崔美英 |
葛媛媛 |
惠菲菲 |
薛 杨 |
薛胜利 |
蹇攀峰 |
|
|
|
|
认定讲师4人:王 雯 王建武 焦玉荣 谢伟峰
以上四十二位同志的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从 2013 年10月 31 日算起。
特此通知。
榆林学院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