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校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榆林学院党发(2017)1号】
2017年01月17日 组织部 

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委“三项机制”(陕办发[2016]2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二级单位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把激励机制、容错纠错办法、能上能下、问责问效贯彻到年度目标责任、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中,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榆林学院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延龙许静洪

成员:校级领导、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

(监察处)、机关党总支、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附件:1.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      

榆林学院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统筹安排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考核工作,研究制定“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考核工作相关问题。

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年度目标责任、党建目标责任和干部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协调有关处室和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榆林学院党发[2017]1号 组织部 关于成立学校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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