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榆林学院党发(2017)2号】
2017年01月17日 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经2017年1月11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

刘葵同志为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经党委会研究,免去下列同志相应职务,保留原职级。

免去马焕成同志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田有成同志学报编辑部主任职务;

免去王建全同志艺术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付凯卿同志化学与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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