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2011年12月06日  
榆林学院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养护成本,确保用车安全,促进学院车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调度管理:
1、学院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与司机对所开车辆安全行驶、保洁维护等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调度安排;遇到特殊情况,院级领导可直接派车,所派司机应及时向管理车辆的负责人汇报;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派车。
2、车辆调度遵循“缓事服从急事,一般服从重点”的原则,首先确保院领导公务用车、学院重大活动用车及接待任务用车的需要。
3、根据工作需要,司机实行周值班制,每个工作日的中午、晚上及双休日周值班司机均应在校值班。
二、公务用车范围:
学院公务用车的重点是院领导公务用车、学院重大活动用车及接待任务用车等。在可能的情况下,个别外出办理特定类型公务的部门,可向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申请用车。
学院公务用车范围主要包括:
1、院领导公务用车;
2、全院性活动用车;
3、接待任务用车;
4、离退休干部按规定用车;
5、特邀专家、教授讲学、讲课用车;
6、学院招生用车;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紧急任务用车;
8、因下列业务需要可申请用车:
(1)考试取送考卷及试题;
(2)送取、投递大宗信件和秘密以上级别的文件;
(3)财务出纳存取款。
三、车辆的养护和维修:
1、为了保护车辆,保证行车安全,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所驾驶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2、在完成交办公务后,司机应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内,并将车门锁好。
3、司机应保持所驾车辆清洁卫生。洗车费实报实销,但原则上每月不超过10次。
4、司机应对所驾车辆实施定期保养(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次出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保证车况良好。
5、车辆保养、维修,须征得党政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派专人会同司机在指定地点进行。其费用由办公室派专人会同司机结清。车辆须在榆林市区之外维修时,应征得随车领导同意,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方可实施。
四、费用核算:
1、固定费用(养路费、保险等)由学院统一缴纳或购买。
2、过路(桥)费、停车费实报实销。
3、汽油费按行车里程由司机包干负责。办公室根据不同车辆的耗油情况确定耗油指标;行车里程数按路码表并参照派车任务单核定;油价以市石油公司每月时价为标准;每月结算一次。
五、司机补助和差旅费:
1、在榆林市区出车,正常工作日每人每日补助伍元,双休日每人每天补助拾元。
2、在榆林市区以外出车,出差补助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驾驶员岗位职责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学校和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卫生和车容整洁,经常检查车辆运行状况,有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三、严禁酒后开车,不许在执行任务时,随便搭乘客人或办理私事。
四、禁止将车辆外借或交由别人驾驶,否则将追究司机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五、出车未带证件或违反交通规则,罚款不予报销,一切后果自负。
六、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用车,做到随叫随到。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车应提前请假。
七、认真学习业务,提高技术水平,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党政办公室
200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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