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推动大学文化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评选2015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陕高教宣办〔2015〕5号)精神,现就我校优秀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积极探索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活动。
2、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3、推动学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
4、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
5、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6、推动实践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经验、好成果。
7、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各部门、各院系均可参加申报评选,每单位限报一项成果。
2、申报优秀成果内容要具体详实,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主要反映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和思路、实践方法与过程、取得成效及经验。(参考文章可登陆“陕西大学生在线”网站http://www.snuol.cn)
3、申报成果需报送约3000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亦可加报附件。
4、申报材料于2015年5月9日前报送宣传部,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成果需提供部门、院系、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评选及表彰
1、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校内获奖成果。设校园优秀文化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在校内评选的基础上,确定一项优秀成果上报省高教工委,参加2015年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联系人:高春燕
电话:3891959
邮箱:807732097@qq.com
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