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校领导分工的通知【榆林学院办发〔2017〕16号】
2017年09月19日 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2017年9月8日第12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校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许静洪同志主持学校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在原分工基础上,分管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办),联系能源工程学院。

李治山同志在原分工基础上,分管机关党总支。

尚爱军同志在原分工基础上,分管党政办公室。

其他校领导原分工不变。

榆林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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