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榆林学院党办发〔2018〕8号】
2018年03月29日 办公定室 

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巡视整改意见,贯彻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规范我校公文处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深入推进学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学校公文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做好公文处理,推动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精简公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一律不发,原则上不发临时性公文。切实改进文风,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公文篇幅,倡导“短实新”文风。

二、工作内容

1.统筹发文数量。凡属以下情况的,不再制发公文: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公文仍然适用的;就某项工作已作出安排部署、有关单位已明确任务的;对工作表态、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某项工作的政策已经明确,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但没有新的措施或者办法,只作一般性号召或者重申已有规定、要求的;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手段可办理的。

2.规范公文起草公文起草应当做到:行文理由充分,行文依据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完整准确体现发文单位意图,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文种正确,格式规范,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涉及其它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公文起草单位必须与相关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3.严格审核流程凡正式公文,由主办部门拟稿,拟稿人要逐项填写公文发文稿纸(见附件),并将拟妥的文稿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两办审核,未经审核不得直接送学校领导签发;公文内容涉及其他行政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会签后,方可送两办。凡报送两办审核的公文,由秘书科初审后,根据情况送两办主任或副主任审核。经两办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主办部门起草的重要规范性文件,须经法律专家审核。

所拟公文,如果是上级单位或有关单位来文要求办理的事项,拟稿单位送审时应将来文附后;如果是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会议通过的事项,应将相应的会议纪要附后;依据原有公文进行修订的公文,应在文中注明原有公文(文件名称、文号)同时废止,并将原有公文附后;凡是规章制度,应提交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凡是对学生做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应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凡是议事协调机构的成立,应提交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

严格签发程序

公文经两办审核后,拟稿部门将文稿呈送领导签发。签发应遵循以下规则:

1.“榆林学院党发”、“榆林学院党字”和“榆林学院党函”公文,签发人为校党委书记或受党委书记委托的分管校领导。

2.“榆林学院发”、“榆林学院字”和“榆林学院函”公文,签发人为校长或受校长委托的分管校领导。

3.党政联合行文由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签发。

4.“榆林学院党办发”、“榆林学院校办发”公文,由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签发。

5.校党委会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由校长签发,专题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必要时由召集人签署意见后,报党委书记或校长签发。

6.呈送党委书记、校长签发的文件,须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并签署意见。

7.学校党委行文由党委书记签发或由党委书记授权分管该项工作的校领导签发;学校行政行文由校长签发或由校长授权分管该项工作的校领导签发。

8.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以及涉及制订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任免干部、聘任与解聘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学籍处分以及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奖励或处分等重要事项的公文,经分管校领导会签后,由书记、校长签发。

9.学校处理日常工作的下发文件,由分管该项工作的校领导签发。

10.校纪委正式行文由纪委书记签发,校纪委函件由纪委书记签发或由纪委书记授权纪委副书记签发;校工会正式行文由工会主席签发;校团委正式行文由团委书记签发。

11.学校与其他单位签订各种形式的合同、协议等,应由校长办公室进行审核,并送学校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人员审查后,由主管副校长会签,校长签署。

附件:公文发文稿纸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发文稿纸

拟办单位

签发人批示:

拟稿人

拟办单位

负责人审核

秘书科审核

分管校领导意见:

信息公开意见(密级)

会签单位意见:

党委办公室主任审核意见:

紧急程度

发文时间

年 月 日

发文字号

印数

主送

抄送

打印人

校对人

备注

(标题)

(正文附后)

榆林学院发文稿纸

拟办单位

签发人批示:

拟稿人

拟办单位

负责人审核

秘书科审核

分管校领导意见:

信息公开意见(密级)

会签单位意见:

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意见:

紧急程度

发文时间

年 月 日

发文字号

印数

主送

抄送

打印人

校对人

备注

(标题)

(正文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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