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努力实现就业更加充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当前,国内经济趋稳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全社会宏观就业压力增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依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2号)文件精神,各院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做好2013年高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我校2013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我校2013届毕业生共计3545名,其中本科生2376名,占毕业生总人数的67.02%,专科生1169名(其中含五年制高职571名),占32.98%;师范类1010名(本科817名,专科193名),占总数28.49%,非师范类毕业生2535名,占71.51%;男生1712名,占毕业生总人数48.29%,女生1833名,占51.71%; 2013届毕业生分布在全校13个院系的33个本科专业和22专科专业,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其中陕西籍3104名,占总数的87.56%,榆林籍1811名,占总数的51.09%。
为了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保持稳定的就业率,各院系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相关文件精神,把促进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拓展就业领域,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把最大限度地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保持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
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全员重视,层层落实
学校党政领导要继续加强对就业工作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的认识,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将其作为学校发展的重点问题和关键问题,全面落实和深化“一把手”工程。各院系党总支书记为院系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安排专人负责本院系的就业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真正做到“领导主抓、中心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
2.进一步加强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强化激励机制
(1)不定期公布各院系各专业的就业率,把各院系的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
(2)设立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学校在制定招生计划时,就业率低的专业要实行警示、减招、调整,直至停招。
(3)对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院系及专业将减少经费投入;对就业率高的院系及专业予以一定的奖励。
3.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班主任指导制
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就业指导必修课课时不得少于38学时,同时要增加课外辅导时间。各院系要加强对就业、创业规律的研究,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课程质量和效果。大学生就业指导课要逐步做到全程化开设,做到阶段性和延续性的有机结合。从新生入学起就应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一年级重点开展学业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二、三年级侧重就业观念的引导、就业心理素质的指导、综合素质能力培养的教育;四年级重点对学生加强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的教育,加强就业指导,为学生提供真实可靠的就业服务信息。
毕业班班主任要认真履行学校、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安排,学习并向学生讲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要帮助学生解决求职过程中的问题,指导就业困难的学生,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要与外出找工作的学生随时保持联系,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各毕业班班主任应深入班级,以班会或座谈的形式分析当前的就业形势,及时做好学生思想的稳定工作,动员学生尽快签约。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生教育工作,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加各类基层就业项目
各相关部门和各院系要把毕业生的教育工作贯穿于就业工作的始终,覆盖全体毕业生,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转变择业观念,端正择业态度,遵守择业道德,遵守国家就业政策和学院的相关规定,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秩序。毕业生教育工作由各院系结合专业实际进行。
面向基层就业是我校毕业生当前和今后就业的主渠道。各相关部门和各院系要组织毕业生认真学习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规定和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选调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国家和地方项目,力争使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5.全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
要积极探索在专业课和就业指导课教学中融入创业教育的方法,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加快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积极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社团活动等。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使更多的毕业生能参加创业培训,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利用国家相关优惠政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6.继续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积极动员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公务员、选调生、“专升本”和参加事业单位招考。
各院系要及早启动2013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提高预征工作实效;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并做好退役高校毕业生有关后续服务工作;广泛动员,提前准备,加强培训,分类指导,提供方便,积极动员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公务员、选调生、“专升本”和参加事业单位招考,并将此作为提升我院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7.建立就业工作例会制,广泛搜集就业信息,积极拓展就业渠道
各院系要每两周召开一次就业工作例会,要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毕业班班主任、就业工作信息员参加会议。例会及时传达学校的相关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通过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信息员—毕业生的五级信息网络,及时反馈就业动态,随时掌握毕业班学生就业情况。
要进一步加快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在学院就业信息网站上和就业信息栏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千方百计将就业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传送给每一位毕业生;各院系要充分利用本院系的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教职工作用,全员动员,全员参与,为毕业生联系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和各院系要热情接待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
8.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就业供需洽谈会
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办好我校2013年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力争邀请到更多较高层次的用人单位参会,为毕业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就业指导中心和各院系要根据专业特点,举办灵活多样的中小型专场招聘会。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我校和其它院校、人才交流中心举办的就业洽谈会,为毕业生寻找就业岗位牵线搭桥。
9.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心理障碍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
要摸清困难学生的底数,及时掌握求职动态,创造条件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帮助。建立 “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通过分类指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方式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并在各类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给予优先推荐,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择业、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10.加强管理,完善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
在教学工作安排方面,应考虑到毕业生因就业参加校外双向选择等招聘活动及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实习、见习的实际情况,为他们提供必需的便利条件。同时各院系应对毕业生进行严格管理,毕业生在外出联系单位、参加面试时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时间在一周之内,参加实习、见习的毕业生要有单位出具的实习、见习证明,并与本院系保持经常性联系。
为了适应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提前就业和需参加岗前培训的状况,对于已签订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学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提前就业或参加岗前培训。对于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人数较多且需参加培训者,可以适当提前进入绿色通道。各院系要做好在校毕业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毕业生进入绿色通道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提前就业或参加培训的学生须履行如下手续:﹙1﹚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培训单位、时间、培训期间的安全责任;﹙2﹚本院领导签署意见,盖院系党总支公章;﹙3﹚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签注意见;﹙4﹚教务处办理有关请假手续;﹙5﹚院系须与请假学生签订安全协议。参加培训的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须获得培训单位的培训鉴定,作为该生的实习成绩装入本人档案。对于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学生,按《榆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
榆林学院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