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关于下达2013年度部门经费的通知【榆林学院发〔2013〕11号】
2013年04月17日 bgs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厅关于高校财务预算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保证民生,保证运转”的分配原则,作出了2013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根据预算情况,本年度我院财务形势比较严峻,在高校不得新增银行贷款的大环境下,为保证已有债务的消化,保证新增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我们适当缩减了所有部门需求的各项经费。年度节余资金,除办公费和差旅费节约部分可以滚动结余

外,其余各项经费不再转入下一年度。具体分配方案经2013年3月29日院党委会研究审定,现予下发。

为严格预算执行过程,今年的预算下达与往年有较大的不同。具体表现为:

1.预算一经下达,各部门须根据本部门预算额度,除办公费和差旅费外,其余经费需分项目申报。资金使用计划暂定为半年一报,分别于4月上旬和9月底上报财务处预算管理科,没有上报计划书的部门,暂停该部门报账。

2.涉及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精品课程的经费,结题时需附结题报告,财务处根据结题报告和相关合法票据付清项目款项。

3.就业经费和学生创新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由各院系分别向就业中心和团委申报使用。

4.对于当年新增的预算,当额度下达后,仍然由各职能部门申报资金使用计划书后方可执行。

学院要求各院系、各部门在认真学习财务报销规定和差旅费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加强部门经费管理,严格按照附表中所列项目执行。希望各院系、各部门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的优良作风,开源节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管理,高效使用。学院将责成审计、财务等监管职能部门,对部门经费的使用严格按上下半年计划控制,做好监督检查审计工作。

附:《榆林学院2013年部门经费分配方案》

《榆林学院2013年教学部门经费分配明细表》

榆林学院

2013年4月1日

 

附件【榆林学院2013年部门、院系经费分配方案.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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