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榆林学院大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经2014年5月27日第六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榆林学院大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榆林学院
2014年6月9日
榆林学院大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大学生社团和各学生组织活动专项经费(以下均称经费)的开支及报销,保障各社团和学生组织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费管理办法包括我院各社团和学生组织活动所需经费审批、报销、资料上报、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 各社团和学生组织使用经费应严格坚持预算审批、节约开支、据实报销的基本原则,避免预算外开支,杜绝铺张浪费,严禁虚报谎报。未经预算审批和登记备案的开支,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学生社团和各类学生组织。
第二章 社团活动费用的报销及操作流程
第五条 每次活动必须设活动负责人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不能由一人兼任。两者在核实预算和决算后必须在相应表格内签署姓名。
第六条 学生社团和各类学生组织活动经费管理按照“活动申请→预借费用(可省略)→进行活动→活动资料及票据整理→活动经费报销(含活动材料上交、归档、上网宣传)流程进行。
第七条 活动申请流程
(一)社团和其它各类学生组织开展活动必须提前一至两周填写《榆林学院社团活动申报审批表》、《榆林学院社团活动经费预算表》,并附上活动方案(策划书)。
(二)活动负责人持社团活动申报审批表、社团活动经费预算表、活动策划方案向院团委(或其它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活动予以开展,并将纸质审批表、预算表、活动策划方案交由团委办公室备案,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院团委办公室邮箱ylxytw@163.com(办公室资料收集)。
第八条 预借费用流程
活动若需预借费用,则在预算表相应栏中进行填报。预支额度由相关学校部门负责人核定,最多不能超过审批金额(也可先行垫付,待活动完成后统一审批报销)。
第九条 活动资料及票据整理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活动负责人应整理好以下资料及相关票据,为经费报销与资料归档做好准备:
(一)填写《榆林学院社团活动总结表》;
(二)填写《榆林学院社团活动经费报销审批表》;
(三)活动过程中的影音图片资料;
(四)活动新闻的发布(要求活动结束2天内挂塞北青年网);
(五)相应票据整理。
第十条 活动费用报销
(一)活动费用的报销应在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稍作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两周,逾期不报者将不予办理。
(二)报销时活动财务负责人必须提交本办法第九条所述的活动资料,申
请报销金额以实际开销为据,以团委办公室记载的预算审批金额为限。凡有提前预支费用的,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报销。
(三)主管活动老师核实票据签字,并在经费报销后通知活动财务负责人领取报销金额。
(四)报销票据一律要求合法票据,一些社团活动因为客观原因未能取得合法票据者可进行造表报销,但必须后附详细报销清单,由本人签名,并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和团委分管老师签名确认。
(五)发放学生工作补助时需在《榆林学院社团活动经费预算表》后加附学生姓名、院系、银行卡号、补助金额,并有本人签字、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十一条 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活动宣传方面:主要指活动开展所需海报印刷、横幅悬挂、宣传资料制作等;
(二)活动开展方面:主要指活动开展过程中场景布置、灯光音响租赁、比赛奖励、服装和活动用品的购置或租赁等;
(三)其它:主要指活动开展过程中指导老师指导费和学生活动开展必要劳务补助(与项目其它经费报销一同造表发放,且经额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榆林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6月起正式实施。
附件1.榆林学院社团活动经费预算表
2.榆林学院社团活动总结表
3.榆林学院社团活动经费报销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