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部门:
《榆林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暂行办法》经2014年6月10日第8次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榆林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暂行办法》
榆林学院
2014年6月10日
榆林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全面了解教学信息,及时掌握教学运行动态,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在每个班设1名学生教学信息员,全校设立1个校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在每个院系设立1个系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学生教学信息员及两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归评建与教学质量管理处直接领导。
2.系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班级数超过16个的院系增设秘书1名。
3.校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设主任1名,设副主任2-4名,秘书1-2名。
二、聘任办法及条件
1.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
学生教学信息员原则上从各班级的学习委员中聘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从其他学生中聘任。
2.系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的聘任
系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主任由本院系每届学生会学术部部长或副部长兼任,副主任及秘书在院系学生会学术部中选拔聘任。
3.校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的聘任
校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主任由每届学校学生会学术部长或副部长兼任,副主任及秘书在校学生会学术部中选拔聘任。
4.学生教学信息员、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为人正直,处事公正。
(2)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班级和同学服务,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并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敢于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4)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并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综合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
每届学生教学信息员及两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任期一学年,可以连任。
三、工作职责
1.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收集日常教学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和广大学生对教学的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客观地通过书面或者QQ群等方式向两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评建与教学质量管理处或者相关部门反映,同时将学校有关信息和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学生,做好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工作。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收集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教师教学方面: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先进事迹;
(2)教学管理方面:包括学校、院系(部)在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教学条件方面:如教材、图书资料、网络资源、教学场地、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学生学习方面: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负担以及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
(5)指导与服务方面:包括对学校和院系在学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心理健康指导、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系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系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负责本院系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管理、考核;收集、整理、分析本院系的教学信息。
(2)及时向学校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及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3)开展有关调研活动,完成评建与教学质量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4)副主任及秘书协助主任开展本院系学生教学信息工作。
3.校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校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负责各院系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的聘任、管理、考核。
(2)收集、整理、分析各院系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上交的教学信息,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3)负责学校教学信息反馈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4)开展有关调研活动;完成评建与教学质量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5)副主任及秘书协助主任开展全校学生教学信息工作。
四、工作考核和待遇
1.学校每学期对学生教学信息员和两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考核一次,每年奖励一次。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授予“榆林学院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两级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授予“榆林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比例不超过信息员总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的个数不超过院系数。
3.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有权予以解聘。
4.对考核合格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学校按学期给予一定的通讯、调研等工作补助。补助标准参照学校勤工助学有关规定执行。
5.考核结果亦可作为其他各类学生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评建与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解释,原《榆林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细则(修订)》(教发[2011]4号)废止。
2.对于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正常工作,全校师生应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阻挠。
3.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对提供教学信息但不愿公开身份的学生负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