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锦峰等31位同志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榆林学院发〔2015〕10号】
2015年05月26日  

 

各院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汪义瑞等697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5]102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汪义瑞等839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师[2015]10号),我校有31位同志分别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以下4人具有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李锦峰 崔彩云 韩一敏 王 刚

二、 以下27人具有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白 妮 白文伟 常 漪 段义忠 冯光惠 冯 莉

高克莲 黄飞飞 晋宏营 康亚明 李 娜 刘永华

史丕功 史文生 宋红毅 宋小利 魏美华 吴喜军

徐庆宏 徐云滨 严 彪 杨华华 杨雨佳 岳鹏鹏

张俊霞 张丽文 赵一鸣

以上31位同志的职务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21日算起,学校聘任时间与任职时间一致。

特此通知。

榆林学院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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