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榆林学院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原则性意见(暂行)》和《榆林学院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榆林学院发〔2015〕17号】
2015年07月19日 教务处 

 

各院系、各部门:

《榆林学院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原则性意见(暂行)》和《榆林学院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暂行)》,经2015年7月7日第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榆林学院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原则性意见(暂行)》

2.《榆林学院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暂行)》

榆林学院

2015年7月14日

 

榆林学院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

职业技能培养的原则性意见(暂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新时期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育职业技能,根据《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基本要求》和《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快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改革步伐,引入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新的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理念,优化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具有特色的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学校与院系职责

1、学校职责

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师教育专业职业技能训练组织管理工作,并会同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开展以学科教学法和教育理论课程教师为主的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相关课题研究等工作。

2、院系职责

院系组建以学科教学法教师为主的教学研究团队,负责本院系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和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训练内容和要求

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内容包括普通话和口语表达、书写规范汉字和书面表达、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及教学科研能力等五部分。

1. 普通话和口语表达能力

(1)普通话

内容:包括现代汉语3500个常用字及所组词语的标准读音,用普通话进行朗读、讲课和交谈等。

要求:掌握常用汉字读音,能用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朗读、讲课和交谈。一般专业学生应达到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二级乙等,汉语言文学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应达到二级甲等。

(2)口语表达能力

内容:包括朗读、讲演、交谈、教学口语和教育口语等的训练。

要求:掌握教学、教育、交谈的口语特点,做到口语表达清晰、准确、得体,有较强的朗读、讲演和讲话能力。

2.书写规范汉字和书面表达能力

(1)书写规范汉字

内容:包括现代汉语3500个常用字读、写、用,以及钢笔字、粉笔字和毛笔字训练。

要求:掌握常用字的笔画、笔顺和间架结构,掌握执笔和运笔方法,做到卷面干净,留有天地,布局恰当,行款整齐。

(2)书面表达能力

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申请报告、调查报告、各类信函等常用文体的训练。

要求:掌握常用文体的写作知识(包括行款格式)和方法,掌握常见语病的类型和改正方法,做到所写文章内容符合文体要求,语言得体,语句通顺,标点符号正确无误。

3.教学工作技能

(1)教学设计技能

内容:包括制定教学目标、分析和处理教材、了解学生、制定教学策略、制订教学计划、编写教案、设计和批改作业、以及评价自己和别人教学能力的训练。

要求:掌握教学设计的方法,掌握制定教学目标、分析和处理教材、了解学生、制订教学计划的方法,学会“导学案”和“学案”的撰写,确立“以学定教、以教导学”的教学策略,变“先教后学、师讲生听”为“先学后教、生学师导”。

(2)教学操作技能

内容:包括实验操作、简易教具制作(包括制表、挂图、剪贴图、板画、简易标本、示教板、模型等)、现代化多媒体技术(包括多媒体、电子白板、投影、教学电视、教学电影和计算机网络等教学设备)运用及课件制作、辅助教学软件使用技能的训练。

要求:能够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恰当选择、使用教学媒体,设计和制作简易教学教具,并能将各种媒体、教具有机结合,综合使用,熟练操作。

(3)课堂教学技能

内容:包括导入技能、板书板画技能、演示技能、讲解技能、提问技能、反馈和强化技能、结束技能、组织教学技能、变化技能等训练。

要求:掌握课堂教学中基本教学技能的执行程序和要求,掌握根据教学任务和学生特点将课堂教学技能应用于教学实践的方法与技巧,能够顺利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4.班主任工作技能

(1)集体教育技能包括组建班集体的技能和组织各种活动的技能。

①组建班集体技能训练

内容:包括制定班级工作计划、确立班级奋斗目标、选用学生干部和班风建设等。

要求:掌握组建班集体的主要方法。

②组织各种活动技能训练

内容:包括中小学和幼儿园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种类、形式和要求等。

要求:掌握开展各种活动的技巧和方法。

(2)个体教育技能

内容:包括了解学生技能、心理咨询技能、操行评定和处理偶发事件技能等。

要求:了解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个体思想和心理变化的特点,掌握学生教育的主要方式方法。

(3)沟通技能

内容:包括与任课教师、与学生家长沟通技能的训练

要求:了解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与学生家长沟通的基本特点和相互配合的教育意义,掌握进行沟通的方式方法。

5.教学研究技能

(1)教学研究技能

内容:包括教学研究课题的选择、教学研究的方法、研究材料的统计和分析、研究论文撰写的方法等。

要求:掌握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原理进行教学研究的方法,能够自主设计研究方案,进行搜集资料、统计分析、写出研究报告。

(2)组织和指导学科课外活动技能

内容:包括学习学科课外活动类型和方法。

要求:掌握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科课外活动的特点、方法、组织形式及活动方案的设计等,能够自主设计活动方案和执行方案,掌握组织和指导与本学科教学有关的课外活动技能。

四、训练途径

对于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各院系要以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为中介,通过模拟教学情境训练、教育见习、集中试讲和教育实习等四个实践教学环节分年级分阶段实施进行。

1.模拟教学情境

模拟教学情境训练是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对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学技能进行模拟训练的实践活动。

(1)院系要组织教学法教师加强学科教学法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结合教学实际,研究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改革现状和最新动态,加强学科教学法的教材建设,将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标准、教学手段和方式引入学科教学法教学过程,强化学生教学技能的培养,使学科教学法课程的教学更具有针对性,更好地服从基础教育教学的需要。

(2)在教学过程中利用微格教学增加模拟教学情境教学环节,对学生进行包括学习相关理论和技能、确定训练目标、观摩示范、分析讨论、编写教案、角色扮演与模拟实践、评价反馈、修改教案等过程的训练,让学生掌握教育教学方法,熟悉整个教学过程。

(3)各院系依托团委、学生会或社团等组织学生开展朗诵、讲演、课件制作、书法以及讲课等教师教育技能比赛,通过举办科技、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知识讲座,提升学生人文素养。

(4)各院系在学科教学法课程中应增加以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基本理论为指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实践活动,加强班主任工作技能模拟训练,就出现的问题组织学生通过走访优秀班主任,请他们介绍与任课教师和家长沟通的经验、体会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提高学生教育水平。

2.教育见习和集中试讲

院系要从二年级开始结合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学习,对学生进行班级管理能力训练。在此基础上,在三年级合理安排教育见习和集中试讲。教育见习应根据教学实际,穿插在教学活动中进行。集中试讲时每生要进行不少于3次试讲。加强微格实验,开展说课、评课、课件制作、板书设计、编写教案、教学语言表达、媒体使用及课件制作、课堂组织和文献检索等训练,做好教育实习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基本技能人人过关。

3.教育实习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榆林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院发[2005]34号)的要求,加强学生教学技能、班主任工作、教育调查等环节的实习管理,强化新课改下教学组织与实施的训练,实习时间不少于12周。同时在学生毕业论文教学环节中,应保证一定比例以中学教育教学现状为题的调研论文。

4.加强教育实习基地的建设

各院系要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健全制度,规范建设,逐步扩大基地数量,丰富基地层次,城乡结合,在城区学校建立稳定的实见习的基地,在乡镇学校建立顶岗实习基地,从而保证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的有效性,同时为学生未来就业提供机会。

 

榆林学院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暂行)

青年教师是我校教学工作的生力军和学校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地营造有利于青年教师成长的环境和条件,激励更多的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目的

评选优秀青年教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其示范引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专业基础理论与应用实践功底扎实、创新意识强、教学水平高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选拔范围及数量

1.优秀青年教师从我校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做出突出成绩、德才兼备、年龄在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选拔。

2.评选数量实行动态分配。

三、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遵纪守法,组织能力较强,善于合作共事。

2.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近3年至少承担过两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320课时以上。

4.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排在本院系前20%名。

5.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改或课程建设项目或主编并出版过教材。

6.曾参加并获得以下奖励中一项:

A.校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

B.校级优秀教学质量二等奖以上;

C.校级(或以上)多媒体课件比赛二等奖以上;

D.校级(或以上)微课比赛二等奖以上;

7.以下条件具备A、B、C中之一项:

A.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

B.近3年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累计达10名学生以上;

C.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获(不分排名)或主持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采用个人申请、院系审核、评议、推荐,学校审批的办法。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由个人填写《榆林学院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表》,附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请。

2.院系(部)审核。院系(部)组织全体教师对申请人的教学水平、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协作精神、职业道德、思想素质、上一年度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及申请材料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经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等额向学校推荐。

3.提交材料。各院系(部)汇总推荐人选,提交《榆林学院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到教务处教学科。

4.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入选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名单,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审定。

5.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3名左右,与教学名师的评选隔年进行。

五、奖励

1.优秀青年教师在职称评定、晋升职务、评优选先、科研立项、培训进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干部选拔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优秀青年教师在各级各类人才选拔、学科带头人选拔中优先考虑。

3.优秀青年教师的表彰不分等级,凡获得荣誉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授予“榆林学院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称号有效期为四年。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榆林学院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原则性意见(暂行)》和《榆林学院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榆林学院发〔2015〕17号】.pd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印发《榆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榆林学院发〔2015〕18号】
下一条:关于印发《榆林学院教师岗位目标任务量化办法(修订)》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榆林学院发〔201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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