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万科等4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通知【榆林学院教发〔2016〕4号】
2016年05月05日 教务处 

 

各院(部):

因能源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2级2班学生万科(学号:1205250257);政法学院法律事务专业13级1班学生王锦龙(学号:1313110114);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13级1班学生田飞菠(学号:1311260110)、美术学专业12级2班学生刘仁华(学号:1211220238)等4名同学违反《榆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四十六条第四、第八款之规定,经2016年4月2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对该4名同学作退学处理。

榆林学院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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