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榆林学院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榆林学院发〔2016〕14号】
2016年05月05日 国资处 

 

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我校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静洪

副组长:张富林 弓斌耀 张 晓

成 员:白根举 韦随才 尚爱军 尤 飞 亢福仁

杨存义 陈梦涛 王丕福 赵秀元 殷长庆

吕 静 李锦红及各二级资产管理单位负责人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白根举 韦随才

副主任:李 霞 李夏隆

专职工作人员:乔荣华 谢宁珂 钱玉竺

职 责: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本次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协调和指导校内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负责汇总、核对、填报各类资产清查报表,分析、总结、公示清查结果,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特此通知。

榆林学院          

2016年4月28日       

 

附件【榆林学院发[2016]14号 国资处 关于成立榆林学院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pd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屈雷等同志的任职通知【榆林学院发〔2016〕15号】
下一条:关于印发《榆林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林学院发〔201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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