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以下138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审通过以下8位同志具有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24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王憨鹰刘 皓 杨 婷 张俊霞 张 峰 拓耀飞
鱼 莹 贺佩蓉
二、评审通过以下61位同志具有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24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马 崛 马翼梅 王玉飞 王利娥 王喜荣 王 惠
王 雄 王智懿 王富刚 王 静 艾 强 叶培顺
田 丽 冯 冰 冯 涛 师 丽 乔荣华 延卫军
任春燕 刘小红 刘泽惠 刘建勃 刘洁莹 杜 荣
杜鹏举 李玉根 李 洁 李艳妮 李 健 李 强(生命科学学院)杨 斐 吴 丽 吴敏宁 张钦库 张敬全 张 静(文学院)陈 花 陈 碧 林基艳 尚佩妮 屈晓渊 赵 鹏(能源工程学院)
郝万喜 荆红莉 党 睿 徐艺菲 徐伟洲 高飞(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高平强 高雯雯 高 霞 曹保卫 崔艳梅 梁正中
梁 琳 程明社 鲍亮亮 蔺跟荣 臧小艳 裴晓阳
戴 斌
三、评审通过以下23位同志具有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24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王瑞月 史 雷 白 芸 白 洋 邢 艳 李佳妮
李振华 李晓慧 杨 帆 杨雪晴 何林卫 何媛媛
张 磊 岳书羽 郝浩强 侯 佳 侯春晓 侯 捷
郭利锋 曹惠君 章赵晖 雷 玥 杨 宏(体育学院转评)
四、认定以下10位同志具有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24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马永刚 刘俊梅 张盼盼 孟 宇 白苗苗 薛 帆
严加坤 张宁宁 宋晓越 刘玉明
五、认定以下15位同志具有助教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24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云 卉 白 靖 任招招 刘 淼 刘媛媛 刘 璐
李江江 陈慧玲 赵 姣 赵 婷 高 莹 崔淑慧
崔 新 裴家月 薛少英
六、认定马瑞、张馨月2位同志具有图书资料系列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24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七、认定以下10位同志具有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24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丁新燕 邓 婕 白 雪 刘迪敏 刘政龙 李天鹏
李高阳 张瑞益 尚 荣 郭 媛
八、认定朱小刚同志具有实习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24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九、认定以下5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认定张旭同志具有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6年9月12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二)认定刘媛同志具有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7年9月10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三)认定曹瑞耘同志具有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6年11月5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四)认定季潇濛同志具有编辑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6年10月16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五)认定李利霞同志具有编辑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5年10月18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十、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冬梅等53位同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17〕601号)文件,樊晓蕾同志具有文博系列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6年11月24日算起,聘任时间与任职时间一致。
十一、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孙毅等19位同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17〕603号)文件,罗娜同志具有档案系列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6年12月27日算起,聘任时间与任职时间一致。
十二、安腾同志具有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6年11月18日算起,聘任时间与任职时间一致。
榆林学院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