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职称系列省级主管部门文件,确定以下14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赵利琴等112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2018〕98号),以下3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冯彩虹同志从2017年12月17日起具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二)苗瑾然同志从2017年12月14日起具有图书资料系列馆员任职资格,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三)王莉娜同志从2017年12月1日起具有档案系列馆员任职资格,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二、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张莎莎等272位同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8〕101号),钱玉竺同志从2017年12月3日起具有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三、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屈玉梅等183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2018〕36号),以下8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康泽龙、李强2位同志从2017年12月23日起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二)以下6位同志具有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23日算起,聘任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李雨欣、张涵、刘 寰、王佩玮、白鱼秀、万增利
四、付咪咪同志具有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6年11月18日算起,聘任时间与任职时间一致。
五、冯艳娜同志具有助教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6年11月18日算起,聘任时间与任职时间一致。
榆林学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