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机要文件的阅读和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阅读办法
1.凡收到机要文件,由机要秘书登记后,填写机要文件处理单,将文件处理单送校领导,领导根据需要到机要室阅读处理文件。
2.系处级党员干部阅读文件,除召开会议集中传达外,根据领导批示可到机要室阅读。
3.所有参阅人员只能在机要室阅读处理文件,不得复制、翻印、摘抄或将文件带出机要室。
二、管理办法
1.机要秘书严格执行“收文有登记、阅文有记录”和“机要文件交接单机要文件传阅单”的制度。
2.机要文件由机要秘书统一保管,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保存或转借他人。
3.机要文件要根据密级和发文机关分类存放,及时传阅文件登记单。
4.党政领导干部或办公室人员在校外参加会议领取的机要文件,返校后应及时交机要秘书登记,统一保管,以免遗失或泄密,必要时机要秘书要追收。
5.如发现有遗失文件,超出阅读范围造成失密,泄密事故的,要采取措施迅速查清情况,及时上报党委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搞好一年一度的文件清理工作。文件按照规定,在省、市保密局指定地点销毁。
7.上级部门要求退还的文件,一般都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或保密程度较高的,对于这些文件要慎重保管,严格范围和手续,及时传阅,阅后即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