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和刻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年03月12日  

各学院、各部门:

《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和刻章管理办法》经榆林学院2026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学院

                           2026年3月11日


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和刻章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印章使用与刻制管理,严格用章程序,防范用章风险,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单位在使用学校党委印章、学校行政印章、学校钢印、学校经济合同专用章、党委书记签名章、校长签名章及学校电子签章等各类校级印章前,须在OA办公系统提前提交用章申请,经相关流程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确保学校印章使用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校级印章主要适用于以学校名义对外出具的各类正式文件、证书、合同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材料。

三、学校各类印章、签名章等使用流程

1.学校党委印章、党委书记签名章使用流程

用章申请人须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章证管理模块提交用印申请,明确填写用印事由、印章名称及用印数量,并在申请正文或附件中上传相关用印材料。

用印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按职责分工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党办公室机要科复核方可办理用章。

凡涉及党委书记审核的用章事项,须提交党委书记审核同意,方可予以用章。

2.学校行政印章、校长签名章使用流程

用章申请人须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章证管理模块提交用印申请,明确填写用印事由、印章名称及用印数量,并在申请正文或附件中上传相关用印材料。

用印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按职责分工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党办公室机要科复核,方可办理用章。

涉及校长审核的用章事项,须提交校长审核同意,方可予以用章。

3.学校钢印使用流程

用章申请人须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章证管理模块提交用印申请,明确填写用印事由、印章名称及用印数量

用印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按职责分工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党办公室机要科复核,方可办理用章。

4.学校电子签章使用流程

用章申请人须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章证管理模块提交用印申请,明确填写用印事由、印章名称及用印数量

用印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按职责分工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党办公室机要科复核,方可办理用章。

5.学校经济合同专用章使用流程

用章申请人须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章证管理模块提交用印申请,明确填写用印事由、印章名称及用印数量

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用印申请首先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按职责分工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党办公室机要科复核,方可办理用章。

合同金额在20万元至100万元的用印申请,首先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按职责分工由院长或党总支书记审核同意后,再提交至党政办公室机要科审核最后经校长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域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用章合同由校长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域校领导)签订。

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用印申请首先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按职责分工由院长或党总支书记审核同意后,再提交至党政办公室机要科审核最后经校长或校长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域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用章合同由校长或校长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域校领导)签订。

研项目合同金额在20万元至100万元的用印申请,首先经科研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提交至党政办公室机要科审核最后经校长授权委托人(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级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用章合同由校长授权委托人(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级领导)签订。

科研项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用印申请首先科研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党政办公室机要科核,最后经校长校长授权委托人(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级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用章,合同由校长校长授权委托人(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级领导)签订。

四、印章刻制管理流程

1.新成立的机构印章刻制流程

(1)凡经学校批准新设或更名的学院、部门、科研机构等,可申请刻制印章。

2)用章单位向学校办公室提交刻章申请(见附件),并附机构设置文件或原印章印模,经用章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由党政办机要科出具印章刻制公函,用印单位凭公函前往指定地点刻制新印章(印章刻制费从用章申请单位办公经费中列支)。

3)旧印章交由学校办公室机要科统一收回,定期移交至学校档案馆进行封存。

2.现有印章磨损、损坏等需更换刻章流程

1)凡印章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学院、部门、科研机构等,可申请重新刻制印章。

2)用章单位向学校办公室提交刻章申请(见附件1),并附原印章印模,经用章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由党政办机要科出具印章刻制公函,用印单位凭公函前往指定地点刻制新印章(印章刻制费从用章申请单位办公经费中列支)。

3)旧印章交由学校办公室机要科统一收回,定期移交至学校档案馆进行封存。

五、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榆林大学印章刻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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