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前教育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榆林学院办发〔2015〕10号】
2015年06月04日 学生处 

 

各院系、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及离校前的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愉快、文明离校,现将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各院系要在毕业生中开展“留真情于母校,献才华于社会”系列活动,引导毕业生爱国爱校,为母校发展建言献策,为校园环境增光添彩。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毕业生的安全意识。提醒毕业生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注意人身安全和公私财物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事故。提高毕业生辨别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真假信息的能力,防止非法传销组织的诱骗。坚决禁止毕业生外出游泳,凡擅自到水库、河流等自然水体游泳的毕业生,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要组织全体毕业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文明离校活动,组织开展毕业生座谈会、联谊会,引导毕业生通过各种形式表达惜别之情,通过真情交流、感言相送珍惜青春年华,不提倡毕业生毕业前外出聚餐。

3.教育毕业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酗酒、起哄、乱扔乱甩乱画、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争做校园文明的实践者和时代文明的倡导者。如果离校期间违纪、违反文明离校规定的毕业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严肃处理,绝不牵就。

4.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各院系结合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大学生教育活动,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活动,要组织召开诚信主题班会,各毕业班要根据本班实际广范开展毕业生诚信教育活动,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做出还款承诺书,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要遵守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不随便违约。

二、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1.毕业生离校工作总体由学生处负责,各院系、各部门按照以下日程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1)5月25—6月10日,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到学生处审核、盖章;

(2)6月10—20日,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毕业生资格审定,向招生就业处提供毕业生信息;

(3)6月20日前各院系督促已就业毕业生上交就业相关材料;

(4)6月25—30日,保卫处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

(5)6月25日左右,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

(6)6月10—27日,招生就业处准备毕业生上报数据及相关材料,各院系整理毕业生档案,27日前,相关部门提供毕业生档案所需材料;

(7)6月28—6月30日,毕业生派遣;

(8)7月1—2日,院系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9)7月2—4日,院系发放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档案,毕业生离校。

2.教务处要做好毕业资格审查,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为符合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办理毕业证和学位证。

3.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生数据上报工作,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4.宣传部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网络宣传文明离校相关内容,营造良好的毕业气氛。

5.财务处做好毕业生学费清理工作,并将名单提供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6.润泽集团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凡是领到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的毕业生都必须在3日内离校。逾期不提供住宿,如有特殊原因者,须本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系同意并签字盖章,学生处批准后,方可延期离校。

7.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做好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等特殊毕业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三、切实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工作

1.从6月28日至7月4日,每晚10:30—12:30各院系要安排学生工作人员在学生公寓区值班,要有院系领导带班,并于6月27日上午将值班安排表交于学生处。

2.保卫处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加强校园治安执法力度,严禁校外人员借毕业生离校之机到校园行窃、滋事。保卫处、学生处、各院系在毕业生离校期间要安排值班,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润泽集团要加强对学生公寓住宿安全、食堂饮食安全的保障力度,做好学生公寓的用水、用电、防盗、防火等安全服务工作。

4.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凡涉及毕业生的问题由学生处负责协调处理。

党政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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