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榆林学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榆林学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榆林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附件:
榆林学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为了迎接国卫复审,落实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成果,减少病媒生物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接受省、市爱委会及榆林市创建办对我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关于迎接省爱卫会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榆政创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经常性和突击性、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防制原则,深入开展群众性除害防病活动。积极开展以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为目的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使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确保学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验收顺利通过。
二、进程安排及重点工作任务
为保证我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开展,并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现将病媒防制工作分为“学习准备”、“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接受考核”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准备阶段(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8日)
组织学生处、后勤管理处、润泽集团等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关于迎接省爱卫会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榆政创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责任人:赵秀元)
第二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9日)
后勤管理处按照《关于迎接省爱卫会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制定《榆林学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责任人:赵秀元)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3日)
1.润泽集团(责任人:李锦红)
重点场所:学生公寓、学生、教工食堂、公共教室、校园公共场所、家属区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主要工作任务:
(1)在禾丰园、和顺园两个餐厅、各学生公寓必须安装完善“三防”设施,对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并长期保持;
(2)餐厅食品操作间、食品加工车间要进行移位式清洁,确保无卫生死角、无蟑螂、老鼠尸体、无蟑迹、鼠迹、鼠洞、无鼠粪、无鼠咬痕;
(3)完善餐厅病媒生物消杀记录;
(4)餐厅操作人员须全部具有有效的健康证,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必须规范整洁;
(5)餐厅食品操作间、垃圾桶须套袋加盖;
(6)餐厅原料库房门口须设置挡鼠板,各类原料必须离墙离地存放;
(7)完善餐厅灭蝇灯、窗纱等防蝇灭蝇实施,餐厅熟食区必须加设防蝇罩,不允许有苍蝇;
(8)校区及家属区院落内要及时清扫垃圾、积水,及时清除堆积物;
(9)加大对餐厅、公寓、办公楼及教学楼等内部公厕的清洁力度。
2.医务所(责任人:马世和)
重点场所:医务所、各院系自管教室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主要任务:
(1)要对病房、医疗废弃物收集点等公共区域进行移位地毯式卫生清扫,集中杀灭四害,确保无卫生死角,四害密度达标。
(2)做好各院系自管教室病媒防制工作。
3.学生处(责任人:常占仁)
负责组织学生对宿舍内卫生进行清扫,要定期认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宿舍卫生清洁。
4.教室管理科(责任人:张迪)
监督润泽集团做好学校公共教室的卫生清理工作、监督各院系做好自管教室的卫生清理工作,并长期保持。
第四阶段:接受阶段(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16日)
1.整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记载材料并在归类建档;
2.全力配合省、市爱委会及榆林市创建办对我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榆林学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研究通过工作方案,监督各部门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组 长:张 晓
副组长:赵秀元 李锦红 常占仁
成 员:白 涛 魏雄华 宋小震 俞彩东 马世和
刘汉林 李慧琴 张 鈊 杜 静 张永华
何小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润泽集团公司,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日常事务。
2.落实工作任务
各责任部门要依照文件要求,按照本实施方案认真完成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任务细化到人,做到人员保证、经费保证、药物保证、工作保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3.加强防治工作指导
为了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我校已列入被榆林市国卫复审病媒生物防制项目示范单位建设范围,陕西科诺华有害生物防制有限公司是榆林市国卫复审病媒生物防制项目的中标企业,现由该公司对我校病媒防治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共同打造好榆林学院媒生物防制项目示范单位,请润泽集团、校医务所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4.经费保障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由学校自己开展的工作,药品、药具及工作服由校医务所提供,费用学校承担,人工费用由润泽集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