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学生管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文明班级、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通知【榆林学院办发〔2017〕21号】
2017年11月23日 学生处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执行教育部第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榆林学院院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榆林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榆林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院系、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作用,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决

定开展学生管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文明班级、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一)各院系、各班级;

(二)全体辅导员;

(三)全体班主任。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思路新理念新战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教书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身教相统一,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才成长规律,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

2、积极支持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工作,关心关爱辅导员班主任成长成才,能将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精力聚焦在辅导员班主任主要职责上;

3、“奖助贷减免”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无送人情、无回收挪作他用现象;

4、积极配合学工部(处)工作,按时圆满完成学工部(处)工作任务;

5、工作有计划,活动有特色,校园文化丰富多彩,社会实践活动育人效果明显;

6、狠抓校园基础文明建设,“卫生宿舍”、“文明宿舍”创建有特色,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

7、在迎新接待、军事训练、文明离校、运动会等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

8、全年无重大安全稳定事件发生。

(二)文明班级评选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的班级领导核心,班干部能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有益身心的活动,行事公正,受同学拥戴。

2、有积极上进、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同学团结友爱,凝聚力强。

3、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同学遵守学习纪律,上课出勤率较高,任课教师评价良好。

4、班级同学行为文明,举止得体,不文明行为发生率低。

5、班级同学在担任社会工作或在校、院(系)各项文体活动中担任骨干者多,在各种竞赛中获奖者多。

6、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竞技活动,早操出勤率较高。

7、凡有下列现象的班级,不得参加“文明班级”的评比:

(1)班级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或有其它不文明等行为在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2)班级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现象的;

(3)班级迟到、旷课、早退严重,纪律性差的。

(三)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和《榆林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中的各项工作职责,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增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效显著。

热爱辅导员工作,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学生的普遍好评,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每月一次主题班会,每周有2-3名学生谈话记录。

能积极参加年度辅导员大赛和各种会议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坚持在辅导员工作站值班。能以学生宿舍为单位进行心理健康排查,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时间不低于三年。

(四)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拥护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榆林学院班主任管理规定》中的各项工作职责,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增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效显著。

4、热爱班主任工作,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学生的普遍好评,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5、在班主任岗位工作满两年现仍在岗的。

四、评选推荐比例

全校评选先进集体3-4个,文明班级推荐数量按院系班级总数的10%,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比例为辅导员总人数的10%,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比例为各学院实有班主任数的10%(四舍五入)。各院系视情况可推荐1名(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院系)或2名(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院系)优秀辅导员和秀班主任人选。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管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文明班级,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工部(处)相关人员组成。各院系也要成立学生管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文明班级、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六、其它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在评选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给予所在院系通报批评。

2、要切实把评选工作作为一次教育活动,通过评选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

3、各院系申报的先进集体、文明班级、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申报单行材料于2017年11月25日前报学工部。

榆林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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