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榆林学院办发〔2018〕1号】
2018年04月19日 保卫处 

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杜绝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广大师生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师生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

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一旦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报告。

2.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不得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速驾车、疲劳驾车或驾驶三无车辆。自觉抵制驾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宁让三分、不争一秒。

3.各单位要教育提醒师生的车辆在校门周边及校园内限速在15公里/小时内行驶,注意礼让行人、确保安全,并在规定地点整齐停放。

4.保卫处要严格管理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后,不得影响校内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食堂车辆、小卖部车辆在保卫处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正常出入。

5.各院系、学生处要教育学生在外出往返、见习实习、社会实践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要乘坐由交通部门检查合格、证照齐全、具备运营资格的交通工具;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合格车辆、农用车、机动三轮车等,坚决不坐超载车、无运营资格的包车。

6.各单位要提醒教职员工开车外出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在开车过程中,不要抽烟、并注意保持车内空气流通;开车时不要接打电话或频繁操作导航、收录机等,以免分散注意力。二是在驾车出游时最好能搭伴同行,途中可互相照应,前后保持安全车距,不要无故追逐、超车,减少不必要的变道。三是在夜间停车时,锁好车、窗、门及注意带走贵重物品。四是在过节走亲访友时,提醒大家一定不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车。

校长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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