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榆林学院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榆林学院校办发〔2018〕2号】
2018年04月26日 后勤管理处 

各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和岗位调整等原因,现将榆林学院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长:许云华

副组长:张富林 张 晓 尚爱军 康 伟

成员:校长办公室、宣传部、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本建设处、网络中心、润泽集团、院系等单位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落实省市关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建设工作

要求,在省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具体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负责推进、监督、管理学校公共机构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2.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督促学校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兼任。成员:后勤管理处人员、基本建设处工作人员、润泽集团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在节能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对学校各单位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具体完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建设方案、标准要求,督促建立完善学校节能资源示范单位规章制度。

3.根据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做好申报初审工作。

榆林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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