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榆林学院关于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有关部门:
《榆林学院关于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补充意见》经2013年5月30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院系(部)、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榆林学院关于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补充意见》
榆林学院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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