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葛利玲等758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师[2013]21号)文件,现将其中韩志萍等24位同志分别具有教授、副教授及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予以通知。
一、以下6位同志具有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韩志萍、张智芳、张柱华、马举魁、吕波、丁芝琴
二、以下17位同志具有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王憨鹰 纪晓玲 张焕梅 李 霞 高 莉 董建刚
赵永刚 赵勇宾 温俊峰 蒋晓雁 张永恒 高立国
王 芳 王美霞 司雪侠 高 峰 胡军和
以上23位同志的任职资格时间从2012年12月25日算起,学校聘任时间与任职时间一致。
三、陈丽同志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2年12月15日算起,学校聘任时间与任职时间一致。
特此通知。
榆林学院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