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关于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榆林学院发〔2013〕27号】
2013年11月04日 团委 

 

各院系、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在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我校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

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对在校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展现在校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文化传承和艺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我的中国梦

三、领导机构:榆林学院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治山 张富林

成 员:孙瑞林 常占仁 尚爱军 白振飞 康 伟

加建斌 贺智利 孟 强 刘朝晖 陈 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孟 强

副主任:刘朝晖 陈 娜 赵一鸣

成 员:各院(系)团总支书记、参加展演指导老师、各院系参加展演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孟 强 联系电话:13991066512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我和大艺展”征文和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五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三)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

(四)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另文通知)。

五、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我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我校艺术学院艺术专业的学生。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三)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我校教师,有关教学和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我和大艺展”征文的对象为全体在校本、专科生。

六、报送节目数量及流程(具体报送时间见附件1,报送要求见附件4)

(一)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我校将在自行评选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报送组委会:

艺术表演:各部门报送各类别表演形式(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节目(类别不限)不超过4个。其中甲组(普通组)不超过2个,乙组(专业组)不超过2个。

艺术作品:各部门报送作品(类别不限)总数不超过16件(幅)。其中甲组(普通组)不超过6件(幅),乙组(专业组)不超过10件(幅)。

(二)通过专家评议最终报送省上的节目:艺术表演类2个, 艺术作品类10件(幅)。

(三)学校校级领导书画摄影作品人均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七、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宣传发动阶段。其中包括:成立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我校参加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

第二阶段(2014年3月至2014年5月)校内推选阶段。我校将以榆林学院第十九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第九届社团文化节和“艺术学院2014届毕业展演”为依托,以院、系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并组织艺术讲座、文艺演出、专场音乐会以及专业团体演出等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评选学校优秀节目和作品,获奖作品于2014年6月15日之前上报教育厅展演活动组委会。

第三阶段(2014年7月至10月)参评展演阶段。我校报送节目、作品参与评选,并积极配合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集中展演活动。(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为全国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重点是展示艺术教育成果和引领校园文化建设方向)

八、部门分工(具体负责人见附件2)

1、党政办:负责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比赛的我校参赛组织工作,包括作品征集、评审、选送;

2、教务处:负责我校参加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比赛的组织工作。

3、艺术学院:负责专业组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参赛的选拔报送工作,负责专业组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参赛的选拔报送工作,并派出专家指导业余组参赛及选拔评审工作。

4、校团委:负责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我校参赛的整体协调工作;负责作品报送和联系工作;负责第十九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第九届社团文化节的策划与实施工作。负责非专业组(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艺术表演类参赛的选拔报送工作,负责非专业组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专业组参赛的选拔报送工作,并派出专家指导业余组参赛及选拔评审工作。

5、文学院:负责“我和大艺展”征文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微电影、摄影等艺术活动;负责协助做好我校艺术教育论文的征集工作。

6、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我校参演工作的宣传报导。协助艺术表演类(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光碟报送的制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校内报送时间表

2、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初报信息表

3、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分工负责人联系表

4、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榆林学院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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