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安排意见【榆林学院发〔2016〕7号】
2016年03月17日 招就处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予以贯彻落实。

一、榆林学院2016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我校2016届毕业生预计有4180人,其中本科生3166人,占毕业生人数的75.74%,专科生1014人(其中五年制高职625

人),占毕业生人数的24.26%;男生1972人,占毕业生人数的47.18%,女生2208人,占毕业生人数的52.82%;工科类1128人,占毕业生人数的26.99% ;师范类1111人(其中本科生1045人),占毕业生人数的26.58%,非师范类3069人,占毕业生人数的73.42%。4180名毕业生分布在13个学院的37个本科专业和13个专科专业,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其中陕西籍生源3774人,占毕业生人数的90.29%,榆林籍生源1797人,占毕业生人数的42.99%。

二、建立健全就业工作协调机制

学校要强化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把就业创业工作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就业质量稳中有升。建立招就处牵头,教务、学生、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学院要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其它分管领导、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专业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就业工作的落实和指导服务工作,定期研究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到开学有部署、工作有分工、过程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三、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力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1.成立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教研室,组建一支专兼职结合的职业发展教育与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组织教师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指导教师的教学水平,切实推动队伍的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发展,指导教师需在就业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对全校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根据榆林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14版)要求,在全校大学生中开设《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必修课,课时不低于38学时;《创业基础》必修课,课时不低于32学时;制定指导教师工作量考核和课时费计算办法。

3.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意识培训”和“创业计划培训”讲座。

4.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开设SYB创业项目培训,举办“企业经营管理类”培训班。

5.在榆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办榆林市大学生众创空间。

6.在榆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与榆林市共同建设榆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7.在榆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扩建榆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中心,占地面积700平方米,主要用于建设太阳能研发、机器人制造、3D打印等科技项目模型展示厅、项目指导教师工作室、项目学生创业实践操作平台、专业英语口语培训平台和创客沙龙平台。

8.组织榆林学院优秀校友创业成果展,组建校友创业导师团队,开展创新创业现身说法讲座。

9.在大学生中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开展创新创业大赛,举办创新创业论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氛围。

10.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表彰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1.就业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陕西省系列文件精神,在充分利用传统就业渠道的同时,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项目主动开拓新的就业空间。要深入研究“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大数据”“新型城镇化”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项目,围绕陕西省重点发展的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新支柱产业领域开拓就业市场。瞄准新兴领域,引导毕业生到金融保险、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社会工作等生活性服务业就业。

2.与榆林市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协议,方便就业工作人员开拓就业岗位的业务联系。

3.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始终将基层就业作为我校输送人才的重要战略,积极引导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树立“行行能建功,处处可立业”的就业观念,做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的政策宣传。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动员学生要重视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积极参加应聘。要关心到中小微企业等基层就业毕业生的成长和发展,通过跟踪服务、定期回访等方式,帮助解决工作和学习上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心。

4.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与兵役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开展好“网上咨询周”“征兵宣传月活动”,对大一、大二、大三和毕业生等不同群体分类解读政策,力争2016年我校大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五、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能力

1.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学工部、招就处与各学院建立联动机制,把在校大学生的思想教育与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丰富思想教育内容和方式,积极组织干部讲政策,专家讲形势,师生讲感受,企业家讲经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和择业观。要把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培养融入思想教育,激励更多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实践中成就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精彩人生。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就业指导课为载体,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大学生创业大赛、简历制作大赛、求职面试模拟训练等实践活动为支撑,辅之以专题报告、专家讲座、心理辅导、企业实习、职业测试等多形式、多途径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3.抓好校园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和基础性作用,积极组织“校企洽谈会”“专场招聘”“网上双选”等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招就处会同各学院组织好“2016年榆林市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暨榆林学院2016届毕业生洽谈会”、“榆林学院2016届毕业生网络招聘会”。各学院要大力搜集整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广泛开展个性化的咨询服务,要针对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将求职意愿与用人单位岗位相对接,实现供需匹配。招就处要结合市场需求和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建立分专业、分行业、分类别的特色校园市场,提高校园招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校园招聘活动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资质、招聘信息的核查,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4.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着重提高就业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可用性和及时性,提高就业信息服务质量。充分运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榆林学院就业信息网”及各类就业网站、微博、微信、QQ、短信等新媒体,多渠道为毕业生“送岗位、送政策、送指导”,实现就业信息的充分共享。要加大对国家、省上有关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实现精准解读、分类推送,让每一位毕业生都知晓,使政策宣传接地气、见实效。为每位在校大学生印制发放教育部编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宣传手册》,为每位毕业生印发《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2015版)》和《2016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运用好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学院、辅导员、学生五级管理权限,使学校各级各用户对数据库记录实行无缝隙监管。

六、健全就业统计体系,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

1.继续完善就业数据内部核查机制,加强就业数据统计的过程管理。做好一月三报的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2.进一步完善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针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暂不就业等毕业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学院要认真核实汇总就业数据,招就处要实时更新就业监测系统相关信息,确保就业数据的客观准确。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的指导服务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3.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16]4号)文件精神,要精准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情况,建立和完善信息台账,各学院在3月底前进行彻底排查。继续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帮扶机制,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优先提供就业指导,优先提供就业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扶持自主创业,使其顺利就业。组织好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4.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持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做好跟踪帮扶工作,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七、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撰写和发布工作

1.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撰写工作,教务、学生、科技、团委及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好2016届毕业生在校四年学习期间的教学、管理、科技创业、实习实训、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工作总结。

2.校友基金办会同各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调研,对毕业生就业后的岗位满意度、专业对口度、工作适应度、完成岗位工作的能力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用人单位和社会对毕业生的评价、毕业生对母校教育教学的满意度等做充分的调研工作,建立校友信息平台,确保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编制内容的真实性,从而科学、客观地反映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质量。

榆林学院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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