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榆林学院财经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榆林学院党发〔2013〕29号】
2013年10月14日 财务处 

 

各院系、各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教财[2012]488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陕教财2013[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2013年10月11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榆林学院财经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赵红星

副主任:张富林 张 晓

成 员:刘 葵 陈梦涛 韦随才 尤 飞 白振飞

尚爱军 杨存义 郭 江 张 雄 刘彦峰

司雪侠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务处,主任由财务处处长张晓兼任。

榆林学院财经委员会为学校常设工作机构,监察处、审计处、工会经审委、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财务处、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科研处主要负责人为财经委员会固定成员,若上述部门负责人出现调整,新任负责人自然成为委员会成员。法律顾问和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或经济学教授)人员若有变动,由财经委员会提出建议。

特此通知。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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