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榆林学院内部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榆林学院党发〔2014〕14号】
2014年07月17日 组织部 

 

各单位:

《榆林学院内部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暂行办法》经2014年7月3日第11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榆林学院内部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暂行办法》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4年7月16日

 

榆林学院内部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暂行办法

(2014年7月3日党委会研究通过)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本着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科学规范,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的原则,根据1999年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草案》、《陕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陕人发〔2007〕12号)、《榆林学院编制管理办法》(榆林学院院发〔2012〕25号)、《榆林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内部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新形势下高校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发展的中心任务,立足实际,统筹规划,科学设置校内机构和管理岗位,着眼于学校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着眼于学校建设和办学运行的需要,着眼于推进岗位设置改革和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需要,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逐步推行公开聘任、竞聘上岗和干部轮岗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形成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保证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内部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按照中省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我院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健全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2、坚持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兼顾,提高效率,科学设置机构和管理岗位,理顺学校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3、坚持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单位、部门职能,理顺职责分工,强化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内部机构设置的具体意见

本次内部机构设置党政管理机构(包括群团组织)19个,教辅和直属单位8个,教学单位15个,科研单位另定。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以及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可以适当增设机构,新增机构原则上与相关职能机构合署办公。管理岗位配备主要指担任实职的管理岗位,不包括非领导职务岗位。

1、党政群机构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党政群机构控制在20个以内,工作任务较轻、工作量较小、职能相近的机构可合署办公。党政群机构处级管理岗位控制在40人以内,党政管理机构可设置一些兼岗岗位。处级管理岗位一般按一正一副配备。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的机构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1-2名副职。科级机构按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设置,科级岗位按一个科室一个科级岗位配备,不设科室的机构一般配备1一2个科级秘书岗位。

2、教辅和直属单位

教辅和直属单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设置。管理岗位按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配备原则参照党政管理机构管理岗位配备办法。

3、教学单位

学生1000人以下,2个以下本科专业称系;学生1000人以上,三个以上本科专业称学院。每个院系配备一个处级(正处或副处)专职管理岗位(职数包含在下述管理岗之内)。

(1)学生1000人以下,设院系级管理岗位3-4人;科级管理岗位2-3人(总支秘书兼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行政秘书)。

(2)学生1000-1500人,设院系级管理岗位4-5人;科级管理岗位3人(总支秘书兼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行政秘书)。

(3)学生1500人以上,设院系级管理岗位4-5人;科级管理岗位3-4人(总支秘书兼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行政秘书)。科研、实验、实践教学任务较重的院系可增设1名实践教学秘书或科研秘书。

(4)学生2000人以上,;设院系级管理岗位5 -6人;科级管理岗位4-5人(总支秘书兼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行政秘书)。科研、实验、实践教学任务较重的院系可增设科研秘书、实践教学秘书。

4、科研单位:

学校科研单位不设行政级别,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研究中心(所)管理。科研机构的设置另行安排。

四、党政群机构、教辅单位、直属单位工作职责(略)

附件:榆林学院机构设置和处级岗位编制一览表

榆林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印发

附件:

榆林学院机构设置和处级岗位编制一览表

类别

单位名称

编制数

纯管理岗位

业务管理岗 位

备注

正处

副处

党政群

单位

(19个)

党政办公室

3

1

2

档案馆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组织部

2

1

1

党校/统战部 ★

宣传部

2

1

1

学生工作部(处)

3

1

2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

1

1

工会

3

1

1

1

女工委★

团委

1

1

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

2

1

1

人事处

3

1

1

1

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3

1

1

1

招生与就业处

2

1

1

评建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

1

1

科技处

3

1

1

1

财务处

3

1

1

1

收费结算中心

审计处

2

1

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

1

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

1

1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学院★

后勤基建管理处

2

1

1

计生办

保卫处

2

1

1

综治办★

直属和

教辅

单位

(8个)

机关党总支

1

1

离退休人员工作部

2

1

1

老龄委/关工委★

学报编辑部

2

2

新闻中心

2

2

院报编辑部

网络管理中心

2

2

图书馆

3

1

2

润泽集团

4

2

1

1

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1

1

校友办公室★

教学

单位

(15个)

管理学院

5

1

4

化学与化工学院

5

1

4

能源工程学院

6

1

5

生命科学学院

5

1

4

数学与统计学院

4

1

3

设大学数学教学部

信息工程学院

4

1

3

设大学计算机教学部

文学院

5

1

4

政法学院

5

1

4

设法律事务中心

艺术学院

5

1

4

设艺术教育中心

建筑工程系

4

1

3

体育系

4

1

3

设大学体育教学部

外语系

4

1

3

设大学英语教学部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2

2

教育科学教研部

2

2

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

1

3

科研

单位

另定

合计

125

57

68

★表示合署;其余为归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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