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榆林学院2014年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2014年9月1日学校党委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榆林学院2014年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
榆林学院2014年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榆林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榆林学院内部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暂行办法》、《榆林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榆林学院2014年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坚持有利于积极、稳健地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坚持有利于发挥干部自身特长、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坚持有利于形成朝气蓬勃、锐气昂扬、积极肯干的作风;注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妇女干部,真正把那些政治可靠、品质优秀、想干事、能干事、能共事的人选拔到处级领导岗位上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各方面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聘任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干部聘任工作平稳、规范、有序进行,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榆林学院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干部聘任的各项具体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延龙 赵红星
副组长:王世平 李治山 张富林 弓斌耀 霍东平
成 员: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委(监察处)、党政办、审计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起草《实施方案》,领导组织实施干部聘任各个环节的工作。包括申报岗位、资格审查、应聘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提出聘任人选建议意见,讨论干部聘任工作各个环节的特殊问题,监督本次干部聘任工作,受理有关申诉事宜,对校党委研究确定的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宣布聘任结果等。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资格审查工作组、干部聘任工作组、聘任监督工作组。
1.资格审查工作组(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组):
组 长:王世平
成 员: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结合部门职能、岗位职责, 受理应聘报名工作;审查应聘者的应聘资格,提交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配合干部聘任工作组和聘任监督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2.干部聘任工作组(以下简称聘任工作组):
组 长:李治山
成 员: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委(监察处)、党政办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公布党委确定的干部聘任工作方案、聘任公告;负责组织应聘演讲及相关工作;负责干部聘任期间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整理汇总应聘演讲民主推荐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负责拟聘任人选公示、任职文件起草等相关工作;各种工作资料的整理及向组织部的移交工作;配合资格审查工作组和聘任监督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3.聘任监督工作组(以下简称监督工作组):
组 长:霍东平
成 员:纪检委(监察处)、审计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领导下,依照干部聘任工作有关纪律规定及本次干部聘任的相关规定,全程监督干部聘任各个环节的工作;受理有关申诉事宜,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党委研究决定;完成校党委和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聘任范围
《榆林学院内部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暂行办法》中所设置的正副处级管理岗位均属于本次聘任的范围。其中,下列岗位原则上不组织应聘:
1.2013年通过公开选聘任职的正副处级干部岗位;
2.2013年新提任的有明确任期的院系院长(主任)岗位;
3.2013年工会换届选任的主席、副主席岗位;
4.2013年8月31日以后提任的正副处级干部岗位。
如上述所列岗位上任职的干部,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其他岗位的聘任,则该岗位空出纳入聘任范围。全校管理岗处级正副职(含业务岗)共设置125个,其中,19个岗位不列入本次聘任范围(含业务管理岗12个)。纳入本次聘任范围的岗位106个,其中纯管理岗55个,业务管理岗51个。
五、聘任期限
实行处级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党政群机构、直属和附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每届任(聘)期三年,教学、科研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每届任(聘)期四年。本次干部任(聘)期从学校发文之日算起。
六、聘任条件
(一)管理岗处级正职
1.现任正处级干部;
2.特别优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从事管理工作一年经历的专任教师;
3. 现任副处级干部且任职二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满足《榆林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中所列的其他任职条件和本《实施方案》附件1中所列的附加条件。
(二)管理岗处级副职
1.现任副处级干部;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从事管理工作二年经历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且来校工作二年及以上的;
3.现任正科级干部,任职三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三年及以上,且有相关岗位管理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的;
4.满足《榆林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中所列的其他任职条件和《学校各单位管理岗处级正副职岗位、职责和附加条件及资格本《实施方案》附件1中所列的附加条件。
(三)处级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和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具体按照《榆林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任程序与步骤
(一)本次干部聘任,所有正副处级岗位均采取个人申报岗位、资格审查、应聘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决定、任职公示、发文聘任(任命)的程序进行聘任。
(二)聘任步骤
1.召开全校干部聘任动员大会,公布《实施方案》;
2.申报岗位。报名者每人可申报两个岗位,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职责及聘任条件的要求对申报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演讲。资格审查合格者均需参加应聘演讲。演讲的内容包括主要学习工作经历、所申报岗位具备的素质、能力及工作思路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讲顺序以抽签方式决定;
5.民主推荐。参加应聘演讲大会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参会人员范围以大会通知为准。聘任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民主推荐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推荐票作为领导小组提出聘任人选、党委研究决定聘任的重要参考;
6.确定拟聘任人选方案,组织考察。拟聘任人选方案的确定,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领导小组成员综合多种要素,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提出人选建议名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建议名单。拟新提拔的人选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7.党委研究决定;
8.在全校进行公示;
9.任前谈话;
10.发文任命、聘任(按照干部任免相关程序分别由党委和行政发文任命、聘任);
11.履行任职手续。
八、干部聘任工作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岗位聘任工作的总体安排,本次处级干部聘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公布方案(8月31日—9月3日);
第二阶段: 各单位管理岗处级正职聘任(9月3日—9月30日);
第三阶段: 各单位管理岗处级副职聘任(10月8日—10月31日)。
九、纪律要求
在干部聘任过程中,严格遵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所列的“十不准”纪律,执行《榆林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和下列纪律要求。
(一)自觉遵守中省及学校规定的组织纪律,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准串联拉票、跑官要官。
(三)自觉维护团结,不得拨弄是非,传播小道消息。
违反干部聘任工作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依照党纪党规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和说明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报名应聘处级正副职岗位可以选择2个岗位填报。对于无人应聘或应聘者达不到任职岗位要求的,由学校党委按照干部聘任的有关程序和规定研究调整或聘用(任命)。
2.为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男年龄达到57周岁(1957年8月31日前出生),改任同级职员或专业技术职务。在本次干部集中聘任过程中,男年龄未达57周岁且于 195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女年龄未达到55周岁且于196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现任处级领导干部不再参加聘任,一般改任原单位同级职员或专业技术职务。
3.因非年龄原因未聘到处级岗位或本人放弃竞聘的原正副处级干部,属于教学科研人员的,转聘专业技术岗位,属于纯管理人员的,应积极参加低一级岗位的应聘,待遇按照人事处职员职级有关规定执行。本人拒绝或放弃应聘的,按照学校岗位聘任相关规定执行。
4.各院系设置一个处级纯管理岗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聘用为管理岗正职的,不占纯管理岗位职数,以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和管理为主,同时按照学校考核办法考核管理岗工作。纯管理岗可以是正处或副处岗位。
5.根据《榆林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的规定,在此次聘任中,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党政群机关、直属部门正副处级管理岗(含业务管理岗)的,学校以管理岗位考核和管理为主,本人必须以主要精力从事管理工作,绩效工资待遇按照所聘管理岗发放。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教辅单位,从事学报编辑、院报编辑、新闻采编、网络管理、图书管理等工作的,以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和管理为主,同时按照学校考核办法考核管理岗工作。首次聘用暂不确定兼岗岗位,聘任到管理岗(含业务管理岗)的人员的职称评审等其他事项按照榆林学院岗位设置和聘任系列文件及有关职称评审的文件规定执行。
6.加大人员轮岗交流的力度,积极推进人员在机关、直属、附属单位与院系、党群与行政部门之间的交流。机关、直属、附属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满六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特殊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教学、科研单位的负责人,在同一岗位任职满八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特殊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同一单位的正副职一般不同时进行交流,如同一单位正副职同时具备交流条件,则其正职先交流。
7.对新提拔聘任(任命)的处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8. 学校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本次聘任工作完成前,要继续认真做好原岗位各项工作,确保聘任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工作交接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干部要自觉接受审计。
9. 本《实施方案》的未尽事宜由学校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10. 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学校各单位管理岗处级正副职岗位、职责和附加条
件及资格(一、二、三、四)
2.榆林学院处级管理岗位聘任申请表
附件1
学校各单位管理岗处级正副职岗位、职责和附加条件及资格(一)
应聘岗位 |
职数 |
岗位职责 |
附加条件及资格 |
党政办公室主任 |
1 |
全面负责党政办公室工作 |
中共党员,应具有党务(行政)工作经历 |
组织部长 |
1 |
全面负责党委组织部工作 |
中共党员,应具有党务工作经历 |
宣传部长 |
1 |
全面负责党委宣传部工作 |
中共党员,应具有党务工作经历 |
学工部(学生处)部(处)长 |
1 |
全面负责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工作 |
中共党员,应具有党务和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
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处长) |
1 |
全面负责纪检委(监察处长)工作 |
中共党员,应具有党务和行政工作经历 |
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工作 |
中共党员,应具有党务(行政)工作经历 |
人事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人事处工作 |
原则上应具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职称,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
教务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教务处工作 |
原则上应具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职称,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
招生就业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招生就业处工作 |
应具管理工作经历 |
评建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评建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工作 |
应具管理工作经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科技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科技处工作 |
原则上应具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职称,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
财务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财务处工作 |
应具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
审计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审计处工作 |
应具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 |
应具管理工作经历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港澳台办公室、国际交流学院)工作 |
外语专业背景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后勤基建管理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学校后勤基建管理处工作 |
应具管理工作经历 |
保卫处处长 |
1 |
全面负责保卫处工作 |
中共党员,应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
离退休人员工作部主任 |
1 |
全面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部工作 |
中共党员,应具管理工作经历 |
学报编辑部主任 |
1 |
全面负责学报编辑部工作 |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新闻中心(院报编辑部)主任 |
1 |
全面负责新闻中心、院报编辑部工作 |
中共党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网络管理中心主任 |
1 |
全面负责网络管理中心工作 |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润泽集团总经理 |
1 |
全面负责润泽集团的工作 |
应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
润泽集团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集团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
中共党员,应具有党务工作经历 |
校友会、基金会办公室主任 |
1 |
全面负责校友会、基金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
应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
岗位总数 |
24个 |
|
学校各单位管理岗处级正副职岗位、职责和附加条件及资格(二)
应聘岗位 |
职数 |
岗位职责 |
附加条件及资格 |
党政办公室 |
副主任
|
2 |
岗位1:文秘、机要、信息、保密、档案等工作
岗位2:日常行政事务、通讯收发、机关事务工作 |
中共党员
具有党务或行政工作经历 |
宣传部 |
副部长 |
1 |
协助部长工作 |
中共党员
具有党务工作经历 |
学工部
(学生处) |
副部(处)长
|
2 |
岗位1: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岗位2:学生资助与勤工助学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学生军训、学生征兵、预备役工作 |
中共党员
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
纪检委
(监察处) |
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副处长 |
1 |
协助纪委书记(处长工作),负责纪委办公室工作 |
中共党员
有党务工作经历 |
团委 |
书记 |
1 |
全面负责团委工作 |
35岁左右,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或担任基层党团组织书记工作经历 |
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 |
副处长 |
1 |
协助处长工作 |
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
人事处 |
副处长
|
2 |
岗位1:人事、劳资工作;完成其他工作 |
有管理工作经历 |
岗位2: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完成其他工作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管理工作经历 |
教务处 |
副处长
|
2
|
教学研究与教学运行管理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管理工作经历 |
实践教学管理 |
有管理工作经历 |
招生就业处 |
副处长 |
1 |
协助处长工作 |
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
评建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
副处长 |
1 |
协助处长工作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管理工作经历 |
科技处 |
副处长 |
2 |
岗位1: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管理、检查和验收;科研成果评审、管理、鉴定;科研成果转化;学术交流活动
岗位 2: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财务处 |
副处长 |
2
|
岗位1:负责收费、资金结算、预决算管理等
岗位2: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统计、财务档案、财务大厅管理等工作 |
应有财务工作经历
|
审计处 |
副处长 |
1 |
协助处长工作 |
应有财务或审计工作经历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副处长 |
1 |
协助处长工作 |
外语专业背景,副高级以上职称 |
后勤基建管理处 |
副处长 |
1 |
协助处长工作 |
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
保卫处 |
副处长 |
1 |
协助处长工作 |
中共党员,有管理工作经历 |
离退休人员工作部 |
副主任 |
1 |
协助主任工作 |
中共党员,有管理工作经历 |
学报编辑部 |
副主任 |
1 |
协助主任工作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新闻中心(院报编辑部) |
副主任 |
1 |
协助主任工作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网络管理中心 |
副主任 |
1 |
协助主任工作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图书馆 |
副馆长 |
1 |
负责信息咨询、各类业务培训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岗位总数 |
27个 |
聘任工作完成后,各单位班子可以根据聘任人员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职责分工 |
学校各单位管理岗处级正副职岗位、职责和附加条件及资格(三)
应聘岗位 |
职数 |
岗位职责 |
附加条件及资格 |
管理学院院长 |
1 |
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 |
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副教授且有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学院党总支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化学与化工学院院长 |
1 |
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 |
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副教授且有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化学与化工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学院党总支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能源工程学院院长 |
1 |
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 |
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副教授且有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能源工程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学院党总支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 |
1 |
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 |
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副教授且有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学院党总支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学院党总支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文学院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学院党总支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政法学院院长 |
1 |
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 |
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副教授且有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学院党总支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艺术学院院长 |
1 |
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 |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称,有管理工作经历 |
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学院党总支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建筑工程系主任 |
1 |
全面负责系行政工作 |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管理工作经历 |
建筑工程系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系党总支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体育系主任 |
1 |
全面负责系行政工作 |
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副教授且有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体育系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系党总支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外语系党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系党总支工作的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主任 |
1 |
全面负责教研部工作 |
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有管理工作经历 |
教育科学教研部主任 |
1 |
全面负责教研部工作 |
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有管理工作经历 |
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总支书记 |
1 |
全面负责系党总支工作
|
中共党员
一般要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
岗位总数 |
22个 |
备注:聘任工作完成后,各单位班子可以根据聘任人员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职责分工。 |
学校各单位管理岗处级正副职岗位、职责和附加条件及资格(四)
应聘岗位 |
岗位职责 |
附加条件及资格 |
管理学院 |
副书记 |
1 |
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
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或党务工作经历 |
副院长 |
2 |
岗位1:教学工作、实验、实习、实训工作
岗位2:科研工作、学科专业建设、产学研合作 |
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副书记 |
1 |
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
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或党务工作经历 |
副院长 |
2 |
岗位1:教学工作、实验、实习实训工作
岗位2:科研工作、重点实验室、学科专业建设、产学研合作 |
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能源工程学院 |
副书记 |
1 |
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
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或党务工作经历 |
副院长 |
2 |
岗位1:主管实验、实习、实训工作
岗位2: 科研工作、重点实验室、学科专业建设、产学研合作 |
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生命科学学院 |
副书记 |
1 |
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
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或党务工作经历 |
副院长 |
1 |
科研工作、重点实验室、学科专业建设、产学研合作
|
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副院长 |
2 |
岗位1: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岗位2:主管教学工作;实验、实习、实训工作;科研工作;学科专业建设、产学研合作;大学数学教学部工作 |
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或党务工作经历 |
信息工程学院 |
副院长 |
1 |
教学工作、实验、实习、实训工作;大学计算机教学部工作 |
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文学院 |
副书记 |
1 |
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
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或党务工作经历 |
副院长 |
2 |
岗位1:教学工作、实验、实习、实训工作
岗位2:主管科研工作、学科专业建设、产学研合作 |
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政法学院 |
副书记 |
1 |
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
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或党务工作经历 |
副院长 |
2 |
岗位1:教学工作、实验、实习、实训工作;法律事务中心工作
岗位2:科研工作、学科专业建设、产学研合作 |
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艺术学院 |
副书记 |
1 |
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
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或党务工作经历 |
副院长 |
2 |
岗位1:教学工作、实验、实习、实训工作;艺术教育中心工作
岗位2:主管科研工作、学科专业建设、产学研合作 |
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建筑工程系 |
副主任 |
2 |
岗位1: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
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或党务工作经历 |
岗位2:教学工作、实验、实习、实训工作;科研工作、学科专业建设、产学研合作 |
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 |
体育系 |
副主任 |
2 |
岗位1: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大学体育教学部工作
岗位2:本科教学工作、实验、实习、实训工作;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工作产学研合作 |
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岗位1需具备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的条件和资格 |
外语系 |
副主任 |
2 |
岗位1: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岗位2:教学工作、实验、实习、实训工作;科研工作、学科专业建设、产学研合作。大学英语教学部工作 |
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管理工作经历。岗位1需具备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的条件和资格 |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
副主任 |
1 |
分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 |
中共党员,一般应有副高以上职称,有管理工作经历 |
教育科学教研部 |
副主任 |
1 |
分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 |
一般应有副高以上职称,有管理工作经历 |
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 |
副院长
|
2 |
岗位1:各类成人教育及高职教育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档案管理
岗位2:高职学院的学生管理以及高职学院、各类成人教育的招生工作;协助院长完成其他工作 |
一般应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
岗位总数 |
33个 |
聘任工作完成后,各单位班子可以根据聘任人员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职责分工 |
附件2
榆林学院处级管理岗位聘任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日 |
|
政治面貌 |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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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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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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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学 历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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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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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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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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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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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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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岗位 |
1. |
是否愿意服从组织调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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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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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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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 |
资格审查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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