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将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为做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工作,党委决定在校内外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二、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宣传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四、活动主要形式
1.举行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2.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3.邀请法学专家、法官及资深律师举办学术讲座。
4.开展大型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5.举行模拟法庭观摩活动。
6.举办审判活动进校园活动。
五、工作要求
1.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活动期间,宣传部和新闻中心要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宣传标语在学校重要场合进行宣传。
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系、各部门要制订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本院系、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1月5日前报宣传部。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