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金强、加楠同志任职的通知【榆林学院党发〔2015〕15号】
2015年07月10日 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经2015年6月29日校党委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高金强同志任院团委副书记(正科);加楠同志任党政办公室秘书(正科),任期均为三年。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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