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第9次党委会议研究,现将我校2015年预算调整如下:
一、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购置项目追加50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项目追加500万元,西区车库补偿款追加179万元;
二、后勤基建管理处:维修费追加150万元;
三、招生就业处:创业孵化项目追加50万元;
四、科技处:“三创”管理体系建设费追加50万元(含市科技局专项费30万元,项目负责人为陈娜,由团委具体实施,相关部
门协作,科技处和市科技局监管完成);
五、人事处:各类补助追加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追加50万元;
六、建筑工程系:毕业设计费追加2万元。
特此通知。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