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各直属支部:
根据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战线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的通知》,现将学校专题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宣传的人员,具体为:组织部、宣传部、党政办、学工部、新闻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全体人员;文学院、政法学院、管理学院、教育系、思政部全体专兼职教师。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版)》。根据时间进度安排,适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新发表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培训内容。
三、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4月—5月):自学阶段。相关院系由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的学习教育活动,提出自学的任务要求,购置学习资料;充分利用星期四理论学习日,组织好教师干部的学习。4月12日集中培训一场(培训人:袁武振)。
第二阶段(5月—11月):学习研讨阶段。党政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院系、部门,与教师和干部开展专题研讨,研判谋划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及宣传工作,梳理出问题,做好整改。在上下学期分别安排一次人文社科院系教师、宣传干部队伍的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召开后,通过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化社科教师和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对十九大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的系统掌握,提升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集中培训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12月):学习总结阶段。各相关院系、部门全面总结本此专题培训工作及效果,于12月15日前向宣传部报送工作总结,宣传部于12月底将我校开展本次专题培训工作情况报省委高教工委。
四、培训要求
1.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重视本次培训工作,组织督促本部门全体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旷会,如有特殊情况(仅限:上课、出差)需请假者,由所属部门统一出具相关证明方可。
2.培训将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培训计划,未完成培训任务,视培训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结业课时认定证书。
3.宣传部牵头负责本次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院系、部门要严格考勤,严肃培训纪律,做好本次专题培训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总结上报工作。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