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榆林学院宣发〔2017〕6号】
2017年06月14日 宣传部 

各部门、各院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推进精神立校”的决策部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挖掘、总结、凝练我校大学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优秀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评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成果要紧紧围绕能反映学校大学精神的校园文化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7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7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

动。相关成果要充分挖掘榆林或者陕北地方传统文化资源、紧密结合时代要求,根据学校转型发展理念、大学建设战略和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总结提炼具有本校特色和个性的大学精神,形成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的校园文化成果。

二、评选范围

1.积极探索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2.生动传播爱国主义,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公寓、进头脑,充分展示爱国主义教育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3.推动学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

4.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5.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

6.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7.推动实践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好经验、好方法、好成果。

8.其他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能体现榆林学院大学精神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三、评选要求

1.各部门、各院系均可参加申报评选,每单位限报一项成果。

2.成果内容要具体详实,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主要反映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和思路、实践方法与过程、取得成效及经验。(参考文章可登陆“陕西大学生在线”网站http://www.snuol.cn)

3.申报成果需报送约3000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亦可加报附件。

4.申报材料于7月10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申报成果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评选及表彰

1.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校内获奖成果。设校园优秀文化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个。

2.在校内评选的基础上,确定一项优秀成果上报省高教工委,参加2017年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联系人:高春燕

电 话:3891959

邮 箱:807732097@qq.com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附件【榆林学院宣发[2017]6号 关于评选2017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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