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各部门: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榆林学院党委工作进行了巡视,2017年6月6日上午反馈了巡视意见, 6月6日下午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整改工作。现将省委《关于专项巡视榆林学院党委的反馈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学习反馈会上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反馈意见,形成整改方案,推动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关于专项巡视榆林学院党委的反馈意见》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附件:
关于专项巡视榆林学院党委的反馈意见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
(2017年5月22日)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对榆林学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在榆林学院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巡视工作任务。其间,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发放并收回《征求意见表》137份;听取榆林学院党委的工作汇报及纪委、组织人事部门的专题汇报;与161名领导干部和有关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接受信访件18件,受理来电、短信24个(条);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86份;抽查了个别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深入到4个部门、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实地查看;对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了解。
4月20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十二届省委第十三轮各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对巡视发现的重点问题和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5月19日,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十二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情况汇报。省委娄勤俭书记听取汇报后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搞好巡视反馈,不包装、不遮掩,一针见血、直指问题,敢于揭短亮丑,持续巩固震慑高压态势。对巡视发现的个别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一些机关党建工作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单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少数单位“四风”问题有所反弹等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坚决纠正。要密切关注、及时跟进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让群众及时看到巡视监督的成效。要强化成果运用,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制度建设,善于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上想办法,不断推进标本兼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健全巡视巡察监督网络格局,努力为全省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现将专项巡视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巡视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建设榆林大学的目标,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院系党组织规范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校风学风总体较好。但巡视组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坚强有力。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不够主动及时,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落实效果还有差距。学院党委自2004年以来未换届。大局意识不强,2016年前班子主要领导不够团结,存在“圈子意识”和“好人思想”,削弱了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偏差,2013年5月研究制定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久拖不决,直到2014年9月才启动。2012年开发学院东南角综合服务楼项目因故搁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2.党的领导弱化。政治理论学习不及时、不全面。党委中心组2015年组织学习过少,存在连续几个月未开展集中学习的情况。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不够有力,结合榆林地域文化教育特色不够。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在职工住房、职称评定、人员招录等方面群众意见较大。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严格,个别干部无故缺席省委巡视工作动员会。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有走形式的现象。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红脸出汗不够,党内监督流于形式,部分基层单位以年度总结会代替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党委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不自觉,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2.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委会研究具体工作多,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没有把党建纳入年度考核之中。一些基层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务”,存在党建工作弱化、边缘化。有的院系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有的院系主要负责人对自身党内职务职责不清,甚至对党建知识不清楚。有的院系对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不够,少数党员党性不纯,看齐意识不强。院系支部书记基本上由行政副职兼任,其中某学院一位副院长兼四个学生党支部书记。
3.“两学一做”落实不细不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打折扣,重“学”轻“做”现象突出。个别党支部学习教育走过场,专题讨论次数少甚至没有开展,个别党委委员没有讲党课。大部分支部的党费按季度或半年收取,党费补缴专项检查工作没有开展。个别基层组织没有按时换届,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薄弱。
4.干部选任和管理不够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谨,民主推荐、考察材料不规范,存在看地缘、划圈子、用“自己人”现象。一次性提拔28人未向上级组织部门报批。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和招录人员程序不规范问题,超职数配备处级干部16人。存在干部交流轮岗和考评制度执行不到位,未经批准设立机构问题。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中年骨干教师流失较多,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短缺。部分教师不安心教学,热衷于担任行政职务,官本位思想严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班子成员管业务多、问廉政少,没有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二级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侧重于搞形式、应付检查。个别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不力,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会议部署多,检查落实少。党务、政务公开不够,群众监督流于形式。
2.制度不健全,问责力度不够。信访、廉政等具体工作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预防不到位。监督考核体系不够科学,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2014年以来,办理信访案件17件,仅有9人受到诫勉谈话,没有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3.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治理不力。一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学生餐厅项目批复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实际建成13558平方米,完成投资3912万元,没有项目建设变更审批手续;学院金工基地输变电改造安装工程的中标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要求。二是财务费用报销不规范。存在科目虚列、白条入账、违规购买礼品、未及时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2014年赴台交流学习报销内含剪纸等费用;2014年11月,为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贴未附发放名单。三是院属个别单位管理混乱,存在违规进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一是形式主义仍然存在,“文山会海”还未根治,往往以开会次数、笔记、篇幅等作为检查考核依据。一些服务单位不能深入基层,缺乏群众观念,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二是2013至2015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不合理支出。三是院属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购买烟酒,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等问题。
对巡视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我们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会前也向高延龙同志作了通报,并请高延龙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有关同志认真自查,深刻反省,及时整改。
二、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把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到位,严守“六大纪律”,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强化宗旨意识,妥善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重要抓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方位立德育人。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委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廉而不勤、官本位和行政化等问题,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活力。
(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认真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廉政风险监督防控机制,注重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监督手段上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加大对工程建设、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超标准接待、乱发津补贴等问题进行整治,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以上反馈意见,请榆林学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请在反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两个月内报送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三个月内报送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报告。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要向党内和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将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