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榆林学院党发〔2017〕28号】
2017年09月04日 办公室 

各党总支,各院系、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要求,扎实有效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根据省委高教工委等部门《关于在省属高校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排,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做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领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基建工程和财务管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巡视31所中管高校党委情况的专题

报告》提出的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四个专项治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坚决纠正巡视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既修订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又狠抓整改落实,防止制度空转,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取得广大师生群众的认可和满意,为建设“四个一流”,助推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榆林学院“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延龙 许静洪

副组长:李治山 张富林 张 晓 尚爱军 常少明

康 伟 张 雄

成 员:王 玲 李锦峰 杨存义 常占仁 亢福仁

马举魁 白振飞 韦随才 陈梦涛 尤 飞

苗 勇 白根举 王丕福 高吉利 赵秀元

杨锐华 李锦红 崔少波 许仲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四个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玲同志担任。

三、主要内容及分工

(一)党的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负责领导高延龙,牵头部门组织部)

着力解决党委领导能力不强、党组织换届不及时、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等问题。

1.按照省委高教工委的安排部署,以“提高党委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为主题,专门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进行党委换届,落实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委员(常委)。及时做好所属党组织的按期换届工作。

3.认真贯彻省委和省属高校“三项机制”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组部、教育部《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关注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建工作和高等教育规律,勇于担当作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注重选拔最优秀的干部担任学校所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5.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不断扩大现场述职覆盖面,两年内实现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学校党委现场述职全覆盖。

6.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范和完善党委会决策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院系党委(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推行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7.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认真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动态管理,做好青年教师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二)意识形态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负责领导李治山,牵头部门宣传部)

着力解决意识形态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弱化等问题。

1.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处室和二级学院各负其职”的工作体制,建立定期研究、领导干部联系指导、专项督查、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内部通报和问责追责等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提升年专项工作各项要求,严格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学校领导干部随机听课制度。

3.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建立完善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服务管理长效机制,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4.规范校园网络管理,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加强“陕大在线”和“易班”建设。

5.加强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强化课堂纪律,严格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沙龙等的管理。

6.夯实稳定安全责任,强化预警监测,扎实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确保学校稳定安全。

(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责领导常少明,牵头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着力解决干部管理松散,少数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品行不端,学术造假,违规发放补助补贴,“三公经费”超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

1.开展省属高校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处级以上领导人员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学校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情况;其他人员重点检查落实校内规定和“庸懒散”等情况,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推诿扯皮等问题;普通教师重点检查违反教学纪律等规定情况,严厉整治私自调课、教授不上课、博士硕士代课等行为。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重大事项报备、兼职等规定执行的力度。

3.开展教师学术诚信检查,加强学术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问题与职称评审、年终评优、奖金发放、晋升晋级等挂钩。

4.修订完善学校师德建设有关制度,建立师德师风评价常态化机制情况,把群众公认的好教师选出来,把总体评价较差的教师亮出来。

5.对违规发放补助补贴,“三公经费”超标等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整改,坚决杜绝巧设名目,挥霍公款,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借开会、调研、考察、培训之名变相安排公费旅游等问题。

(四)基建工程和财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负责领导许静洪,牵头部门审计处)

着力解决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不招标、违规招标,住房建设、使用缺乏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1.要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按照“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问题”的原则,全面自查整改基建和物资采购、住房、科研经费、国有资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认真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完善财务内控体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和财经委员会制度,学校总会计师参与学校财经决策并发表意见,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认真实施年度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报告。

3.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统筹,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纳入财经委员会议事范围。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单位要把“四个专项治理”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巡视31所中管高校党委情况的专题报告》提出的要求,旗帜鲜明坚持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深入研究高校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高党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突出整改和专项治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防范廉洁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2.细化责任,严格标准。学校“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治理内容,认真细化每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方法和步骤,及时启动专项治理。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纪律,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具体到人,使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除需要长期进行的外,其他阶段性任务于11月底前结束。

3.强化督导,全程跟进。考核办对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警示提醒,防止问题悬而不决和再次反弹。各单位要注重统筹协调,把专项治理与追赶超越和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规范操作方法,做好各个环节记录,完整反映工作过程,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取得成效。

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方案和治理情况报告,分别于7月18日、11月15日前学校 “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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