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图书馆直属党支部:
2017年,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为引领,学校“七育人”格局逐步形成,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校园文明程度和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榆林学院2017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参加部门集体理论学习无缺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绩突出。
2.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师生口碑,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无教学事故。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敢于担当,甘于奉献,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4.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每年完成一定时数的志愿服务工作,时数认定以志愿服务系统记载数为准。
三、评选名额
按全校在岗人数的3%下达评选指标,共评选表彰30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四、评选审定程序
1.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要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关于评选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在民主评议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
2.宣传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研究决定。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先进个人由校党委授予“榆林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六、评选上报时间
各党总支应于12月20日前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加盖公章)。
附件:1.《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7年度“榆林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7 年12 月4日
附件1:
2017年度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党总支、直属支部 |
人 数 |
名 额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88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61 |
2 |
管理学院 |
42 |
1 |
政法学院 |
46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44 |
1 |
能源工程学院 |
93 |
2 |
建筑工程学院 |
27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38 |
1 |
文学院 |
45 |
1 |
外国语学院 |
66 |
2 |
体育学院 |
40 |
1 |
艺术学院 |
67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3 |
1 |
教育系 |
20 |
1 |
图书馆 |
23 |
1 |
后勤管理服务 |
26 |
1 |
机关党总支 |
207 |
6 |
离退休人员党总支 |
5 |
1 |
合 计 |
961 |
30 |
附件2:
2017年度“榆林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单位 |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党派 |
|
职称 |
|
职 务 |
|
先 进 事 迹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宣 传 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