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榆林学院第一届“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榆林学院党发〔2017〕44号】
2017年12月11日 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请示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中共榆林市委,同意我校召开榆林学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经2017年12月5日学校党委会研究,现就做好我校第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

中国共产党榆林学院第一届委员会设委员13名,第一届纪律

检查委员会设委员9名。按照有关规定,“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按20%的差额确定,其中,党委委员候选人16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1名。

二、“两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原则

根据《陕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陕发〔2011〕5号)的有关精神,“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业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同志提名推荐到“两委会”委员候选人中来。

(二) 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领导的原则。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新一届党的委员会成员应由学校党委书记、党员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员副校长、党员校长助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以及符合条件的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和职能部门、有关院系中的正式党员领导干部组成。党的委员会成员一般由组织关系在本校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组成。

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由纪检、监察、审计、工会及教学一线等方面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组织关系在本校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组成,涉及人、财、物等管理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进入纪律检查委员会。除纪委书记候选人外,“两委会”委员候选人一般不交叉。

(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经几次酝酿协商,在意见较集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在整个推荐提名过程中,初步人选名单、预备人选名单和候选人建议名单,均按姓氏笔画排列。初步人选名单和预备人选名单应说明提名党员数。

三、“两委会”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熟悉高等教育办学规律,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作风踏实,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工作的议事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合作,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办法

提名推荐“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照“三上三下”的程序和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民主集中、反复酝酿的方式进行提名推荐。具体程序如下:

(一)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2017年12月8日-12月11日)

1.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两委会”委员第一轮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提名工作。

2.各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按照“两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原则和基本条件,充分讨论酝酿,在全校符合条件的党员范围内以党支部提出“两委会”候选人初步人选。每名正式党员等额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13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9名。

3.各党支部汇总正式党员提名名单报所在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汇总党员推荐情况,填写《“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

4.各选举单位在《“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汇总表》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新一轮推荐。按候选人名额1:2左右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6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8名)。各选举单位填写《“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表》(见附件2),连同党支部的《“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汇总表》,一并上报大会组织组,组织组报党委遴选。

(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17年12月12日-12月13日)

5.校党委根据各选举单位的提名情况,提出“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校党委按候选人名额1:1.5左右比例确定下一轮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0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4名)。

6.党委将“两委会”委员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返回到各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组织进行新一轮推荐。各选举单位组织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0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4名,并填写《“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表》(见附件2),并连同以党支部为单位的组织推荐,一并上报大会组织组,组织组报党委遴选。

(三)提出候选人名单(2017年12月14日)

7.校党委根据各选举单位的推荐情况,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需要,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研究提出党委委员候选人16名、纪委委员候选人11名。再返回各选举单位进行酝酿讨论,推荐候选人人选。

(四)确定候选人名单(2017年12月15日)

8.各选举单位将学校提出的党委委员候选人16名、纪委委员候选人11名,组织进行推荐。填写《“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表》(见附件2),连同以党支部为单位的组织推荐,一并上报大会组织组,组织组进行汇总,校党委研究确定“两委会”委员候选人人选。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候选人进行考察(2017年12月15日-12月20日)

9.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并以文件形式上报关于学校党委、纪委人事安排的请示。上级党组织批复确定“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后,经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选举“两委会”委员是党代会的主要任务之一,“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选举单位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提名推荐工作。

(二)做好宣传教育。各选举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明确“两委会”委员的提名原则、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正确行使权利,确保“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的有效性。

(三)发扬党内民主。在“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中,各选举单位要准确把握“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使提名推荐“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过程,成为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过程。

(四)严明组织纪律。在“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坚持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换届环境。

(五)确保工作进度。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对提名推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并予以解决,避免因局部工作影响整体进程,确保提名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六)所有上报的材料均须加盖党组织公章,并将电子文档发至校党委组织部指定邮箱:suyi667@163.com。

附件:1.《“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汇总表》

      2.《“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表》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7日       


(联系人:苏 毅 13772317228 0912-3899054 内 线: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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