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1日——2018年7月11日
二、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党员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有关纪念“七一”讲话、报刊社论和文章。在学习中要联系党的97年光辉历程,联系当前国内外形势和任务,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有效地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通过活动,加深理解,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党性党纪观念,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党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富有实效的纪念活动,如召开座谈会、开展文体活动、举行党的知识竞赛、瞻仰烈士陵园、观看党史题材影视片、组织自愿者服务活动、走访慰问我校老党员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开拓视野,加深对党史的了解,增强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各党总支统筹安排项目(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系列活动),统一申请经费支持。
(三)要结合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好一次组织生活会。对上半年本级党组织工作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和分析,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地推进工作开展。
(四)举行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仪式。举行纳新党员入党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该项活动,使每位党员能牢记入党誓词,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五)组织一次表彰先进活动。通过对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表彰,树立典型,宣传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营造我校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请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材料于6月14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具体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希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活动安排作为落实“两学一做”长效机制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并认真总结,将活动的内容、方案(6月14日前)、总结(7月1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
1.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有关事项
2.榆林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榆林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榆林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附件1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相关事项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时刻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努力形成开拓创新、勇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工党员、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表彰的对象是2017年度在我校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适当兼顾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指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下设各党支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组织关系在我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1.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广大师生的公认。
2.优秀学生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团结学生,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党员教育实践活动,能在学生中起到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师生的一致认可。
3.优秀党务工作者: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4.先进基层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领导班子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双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推荐的办法和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设支部各评选1名,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表彰,并上报组织部进行全校联评;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1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表彰,并上报组织部参加全校联评;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支部自荐或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报组织部联评。学校将根据上报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表彰10名优秀教工党员,10名优秀学生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材料报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14日将推荐参评校级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材料报党委组织部。报送材料包括:
1.审批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2至附件4)。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单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事迹材料。写实性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撰写,确保事迹材料真实、具体、生动、鲜活,充分体现推荐对象个体特点、工作实绩和感人事迹,防止千人一面,避免大话空话套话。
联系人:朱小刚 电 话:0912-3899054
附件2
榆林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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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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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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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免冠 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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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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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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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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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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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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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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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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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 表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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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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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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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
校党委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