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月5日(周四)至7日(周六),共3天。
2.上班上课安排:4月8日(周天)上班上课,安排4月6日(周五)的课程。
3.作息安排:从4月8日起开始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20)。
4.工作要求:各院系、各部门要将作息时间及时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后勤集团要按照夏季作息时间表,认真做好电铃、饮食、照明、供水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宣传部要在官方微博、微信、广播上及时发布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确保24小时手机通讯畅通,随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动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安排表于2018年4月4日前报校长办公室(414)和保卫处(204)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