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榆林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榆林市道德模范和“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六届“榆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推荐牵头单位
(一)第七届榆林市道德模范
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自强励志模范”,各院系、各部门从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先进个人中推荐。
(二)第六届“榆林好人”
1、美德少年、师德标兵、爱岗敬业、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推荐单位:工会
2、当代活雷锋和优秀志愿者、自强励志。推荐单位:组织部、团委
3、最美医生。推荐单位:后勤管理处
4、最美老人。推荐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部
5、最美基层党员。推荐单位:组织部
6、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推荐单位:宣传部、学工部
各推荐单位在近三年校内评选结果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二、报送时间
推荐单位2018年6月25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报党委宣传部。
三、报送要求
具体要求见《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榆林市道德模范和“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六届“榆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四、组织领导
各院系、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的“榆林好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师生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宣传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公示,经党委研究后上报榆林市文明办。
附:《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榆林市道德模范和“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六届“榆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1日